六旬漢涉汽水加尿放超市貨架 被加控一罪、續還押明年1.27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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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101|尿液是否「有害物品」?

被告羅劍毅(63 歲,報稱無業)原被控一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毒藥或殘害性或有害物品」罪,周二(16 日)被改控一項「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導致該人服用有害物品」罪。

修訂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旺角彌敦道 771-775 柏宣中心 2 號地舖惠康超級市場內,非法及惡意使一名陈姓男童飲用含有有害物品,即尿液,意圖使男童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被告另被加控一項「有意圖而企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而導致該人服用有害物品」罪,指他由 2024 年 7 月 21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於香港非法及惡意使他人服用有害物品,即尿液,意圖使他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KCCC2086/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