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被判罰11萬元 涉加建泳池等 官:沒證據顯示釀山泥傾瀉

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被判罰11萬元 涉加建泳池等 官:沒證據顯示釀山泥傾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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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 2006 年起僭建

被告為 Sunset Boulevard Company Limited,被屋宇署票控 5 項傳票。

控罪指,有人告發指稱被告身為白筆山道 18 號(松柏徑)紅山半島 76 號洋房的擁有人,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在上址展開及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 123 章)第 14(1)條及第 40(1AA)條。

控罪續指,被告在 2006 年 12 月 25 日至 2007 年 6 月 5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入口樓層(第 4 樓層)的平台、睡房樓層(第 2 樓層)的平台、花園分別加建 1 個搭建物,以及在花園加建 1 個游泳池。

控罪又指,被告在 2007 年 6 月 5 日至 2009 年 7 月 8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客廳樓層(第 3 樓層)加建 1 個搭建物。

紅山半島獨立屋僭建被判罰11萬元 涉加建泳池等 官:沒證據顯示釀山泥傾瀉
資料圖片:紅山半島
官:沒直接證據指僭建引致山泥傾瀉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判刑指,控方早前呈交紅山半島獨立屋涉僭建的案例,惟該些案件判刑對本案沒約束力,法庭會視乎各案件的案情處理。

官引述辯方求情指,刑罰應考慮僭建物性質、規模、被告是否故意拖延清拆等。官指出,本案其中 1 項傳票涉及加建泳池,其餘 4 項傳票則涉及擴建房屋面積,而本案「喺好早嘅時候」已出現違規情況,一直沒被察覺,直至事件遭揭發。

官續指,涉案 76 號獨立屋鄰近斜坡,但沒有證據直接顯示山泥傾瀉與僭建有關,他不會將山泥傾瀉納入判刑考量。官認為被告坦白承認控罪,又著力安排合資格人士清拆相關僭建物,屬「最大求情理由」,加上涉案物業屬自住用途,終判處被告公司罰款 11 萬元,並應辯方要求,要求被告在 28 日內,即 5 月 14 日前繳清罰款。

屋宇署:累計 24 宗僭建定罪個案

據公司註冊處資料,Sunset Boulevard Company Limited 於 1995 年 3 月 23 日成立,CHIU SIU KWAN KAVINTHY 及 COMPAGNON MARC ROBERT 是公司的自然人董事,該公司現時由 COMPAGNON MARC ROBERT 持有全數股份。

屋宇署在 2023 年 9 月發出命令,要求業主拆卸、移去或改動違規構築物。署方 2026 年 1 月 12 日發稿指,署方先後向紅山半島 30 幢獨立屋提出檢控,目前累計 24 宗因僭建違反《建築物條例》而被法庭定罪的個案,法院正陸續就餘下個案展開聆訊。

ESS20730-207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