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戴港盛免針紙案 次被告曾發訊息籲診所提防「卧底」 醫生覆「放蛇就麻煩」

被告 戴港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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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戴港盛
被告戴港盛
診所姑娘:從未受醫療訓練 
不明白免針紙醫學理由意思

本案首被告為戴港盛(76 歲,醫生),次被告為楊璦瞳(58 歲,商人)。控方周四傳召時任診所「姑娘」的杜光悅作供,杜獲律政司發免予起訴書。

杜在主問下提到,自己從英國的大學休學後,經介紹到被告的診所任職「姑娘」,於 2022 年 5 月入職。她從未受醫療相關訓練,亦沒有相關資格及工作經驗,與另一護士李佩欣一同工作。

針對發出免針紙流程,杜指由她與李負責列印免針紙,次被告楊璦瞳亦有提供協助。控方關注在醫健通版面剔選的免針紙醫學理由,杜指李佩欣負責教她使用醫健通,要在免針紙剔選 「曾對『復必泰』活性物質或其他成分有過敏反應 」、「患嚴重神經系統疾病(如橫貫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綜合症、脫髓鞘疾病等)」等。

杜於庭上表示不明白上述醫學意思,不知何謂「嚴重神經系統疾病」,不知道發免針紙有何條件。

杜光悅
杜光悅
診所姑娘:楊提出可「出咗免針紙先」以提高效率

杜再於庭上講述工作流程,指病人進入診所後會把身份證交予杜,再進入診症室,杜再把身份證及病人紀錄交予戴港盛。當杜在醫健通剔選免針紙的醫學原因時,亦不會與戴溝通。杜又提及,次被告楊璦瞳曾向她表示,可在收到病人的身份證後「出咗免針紙先」、「print 定先」,讓工作更有效率。

杜另提及,及至 2022 年 6 月有新同事田宇加入,杜曾應戴要求,拍攝使用醫健通的教學片段。

控方再問及診所的 WhatsApp 工作群組,指楊於 2022 年 5 月 4 日把杜加入群組,但杜於 6 月 11 日被解僱並被移除群組。控方讀出楊於 5 月 4 日發出的訊息,提及 6 名病人名字,按醫健通紀錄該 6 人翌日獲發免針紙。楊另發訊息指「全部收 2,550」。杜庭上表示當時首日被加入群組,見到訊息亦不懂其意思。

次被告訊息提如客人無人介紹「首先懷疑是否卧底」

控方再讀出群組其他訊息,杜提到有病人「發脾氣」,不滿價錢由前一天的 3,100 升至 3,500。庭上播放楊以多段語音回覆,如客人有「referral」、透過他人介紹,便收取 3,100 元;如「講唔出邊個介紹」 ,則收 3,500 元。但客人早已預約,並獲告知收費 3,100 元,便維持舊價。楊的錄音又提到,如客人感不滿「發脾氣就由得佢,叫佢自己考慮,佢可以需要,可以唔需要」。

楊的訊息另提到,如客人「講唔出邊個介紹,首先懷疑是否卧底」,若排除屬卧底,則報價 3,500 元。如由其他病人介紹,收費 3,100 元。控方問及訊息中「卧底」的意思,杜指她當時亦不明白,只覺得奇怪,但認為當時行為完全合法、「冇諗咁多」。

戴訊息提到「一陣間放蛇就麻煩」

庭上再播放戴的語言訊息,當中提到若病人對收費有問題,著員工「唔好同佢傾」,又指費用「唔會收到天價咁,醫生會同佢講」,又提及「一陣間放蛇就麻煩」。楊亦回應「非常之對」,「我哋最緊要注意安全」。控方再問杜,訊息提及「放蛇」、「注意安全」的字眼,有何意思?杜指「當時真係唔知」。

辯方:戴未曾操作醫健通發免針紙

代表戴港盛的大律師潘展平盤問杜時指,戴本人未曾自行操作電腦,列印免針紙;戴本人同時有開設醫美診所,有醫美求診病人。杜一概確認。辯方再指,戴曾向杜解釋,為何會向一些病人發免針紙。杜回應「可能有」。

代表次被告楊璦瞳的辯方大律師許瑩瑩指,杜在 5 至 6 月的就職期間曾請假,當中有兩周沒有工作,杜確認。辯方再問,最終杜被解僱,與戴「不愉快」,戴沒有支付薪金?杜指印象中對方有支付薪金,亦沒有不愉快。

辯方再指,楊從未教杜如何登入醫健通系統。杜確認。辯方再指,如杜問楊發免針紙的醫學原因,楊會著杜向戴查詢。杜回應「應該有」。

辯方:證人供詞之前未提過楊着「print 定先」

辯方再指出,楊從未着杜收到身份證後會列印免針紙,毋須看醫生。杜指楊沒有表明不需要看醫生,但提到可以「入咗先」、「print 定先」。辯方質疑,杜曾於 2022 年底及 2023 年 7 月向警方錄取口供,兩次均沒有提及上述事情。杜重申,楊曾告知她可以「print 定先」。

辯方再問杜,楊並無登入醫健通系統?杜確認,但指曾協助出免針紙,當診所多病人時,楊會把病人的身份證放入讀卡器,再印免針紙,再交予病人。至於早前向警方提供的供詞沒有講述相關內容,杜解釋因為當時聚焦於戴的角色。辯方質疑杜可能記錯,楊其實並無作出上述行為?杜表示「有咁嘅可能性」。

DCCC1239/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