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歲報稱為食環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的男子,被指於今年 5 月 4 日,在旺角港鐵站梯間偷拍兩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告周二( 11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把案件押後至 9 月 2 日判刑,等候被告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續准保釋。
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稱因工作壓力大、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所以「忍唔住」偷拍裙底。
案情:被告指工作受壓、與妻子關係出問題
案情指,2026 年 5 月 4 日接近傍晚 6 時,便衣警員於旺角站大堂巡邏,發現被告手持電話,注視兩名女途人的臀部。被告隨後尾隨兩名女途人,再手持電話伸向兩人裙底約 10 秒。警員上前截停被告,在其電話發現有 1 分鐘 15 秒裙底片段。
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因為工作壓力大,加上我同老婆感情出現問題,頭先我見到嗰兩個女仔靚,先忍唔住影嗰兩個女仔裙底,畀次機會,我唔會再犯」。
食環署:涉案職員已停職
食環署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時表示,十分重視員工的紀律和操守,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任何人員若被證實有違法或違規行為,署方會按公務員事務局訂定的指引及程序執行紀律處分。
食環署指,案件所涉人員為食環署助理小販管理主任,「為確保公眾利益,本署已按既定程序將該名助理小販管理主任停職」,又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署方不宜進一步評論。
事發於大堂至 E2 出口樓梯
被告許智恆( 44 歲,報稱食物環境衞生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被控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控罪指,被告在 2026 年 5 月 4 日,在香港旺角港鐵站大堂至 E2 出口樓梯,拍攝女子 X 及Y 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遭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他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該女子 X 及 Y 同意。
WKCC233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