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去年 8 月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案件周四(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被告維持不認罪意向。被告上次因無法律代表押後,今次有事務律師陪同,惟辯方指仍需時找大律師。裁判官彭亮廷押後至 8 月 17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男警涉去年 8 月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案件周四(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被告維持不認罪意向。被告上次因無法律代表押後,今次有事務律師陪同,惟辯方指仍需時找大律師。裁判官彭亮廷押後至 8 月 17 日開審。被告續准保釋。
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案件周四(21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再訊,被告仍沒有法律代表,親自應訊,表示擬不認罪。裁判官彭亮廷把案件押後至 6 月 17 日再訊,被告續准保釋。
44 歲報稱為食環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的男子,被指於今年 5 月 4 日,在旺角港鐵站梯間偷拍兩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兩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三( 20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 8 月 11 日再訊,待被告索取法律意見。被告可以 5,000 元等條件保釋。
39 歲駐青衣分區男警,被指去年 8 月休班時在港鐵荔景站偷拍女子裙底,事隔逾半年被落案起訴偷拍罪,周二(24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提堂。裁判官應辯方要求,押後至 4 月 8 日再訊,以候索取控方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被告准保釋。
警方指,男子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29 歲中大研究生涉去年 9 月在大埔新達廣場扶手電梯偷拍女途人裙底,周四(8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稱因衝動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本為優秀學生,因衝動犯案,案發後積極參與社會服務。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押後至 1 月 26 日判刑,下令為被告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被告准保釋。
報稱採訪主任的 56 歲男子,被指今年 1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偷拍一名女子的私密部位,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五(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提堂。辯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 1 月 26 日再訊,待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獲裁判官陳慧敏接納,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 被告莊德賢(56 歲,報稱採訪主任),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控罪指,被告於 2025 年 11 月 14 日,在旺角通菜街 35 號外拍攝女子 X 的私密部位,而拍攝情況是若非被拍攝,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自己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女子 X 同意。 WKCC5437/2025
今年 8 月,39 歲教師被指在中環站扶手電梯,偷拍一名女子的熱褲縫隙,遭休班警長揭發。被告早前認罪,周二(2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考慮他坦白認罪,接納報告建議,判處 21 個月感化。
前化學補習教師鄺士山(K Kwong)被指於 2024 年 2 月,在大圍站上行扶手電梯上偷拍裙底。鄺在警誡下指,不知為何資料會出現在手機,「唔知咩情況影低」。
鄺周一(17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先為鄺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將案件押後至 12 月 1 日判刑,並指不排除會即時監禁,期間鄺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庭線》經社交平台私訊向 K Kwong 專頁查詢對案件的回應,對方覆稱「等多 2 星期」。
36 歲男子涉今年 6 月在香港迪士尼樂園偷拍他人私密部位,被控「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周三( 5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辯方指,昨午才收到控方提供的修訂控罪及案情,需時審視或再與控方溝通,要求押後至 12 月 4 日再訊,獲裁判官余俊翔接納,期間被告續准以 1,000 元有條件保釋。
33 歲時任社會福利署行政主任被指 2025 年 2 月,在灣仔港鐵站的扶手電梯偷拍女性裙底,被控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他早前認罪,周二( 22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控罪性質嚴重,過往不時判處短期監禁,但考慮被告認罪、沒案底,接受感化報告建議判感化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