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員朱偉鈞認串謀他人替朋友「頂包」 准保釋10.16判刑

被告陳寶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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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寶南
被告陳寶南
案情:向警方訛稱涉案司機身份

案情指,被告朱偉鈞、陳寶南及一名涉案男子均持有駕駛執照。該涉案男子在 2023 年 10 月 7 日,於太子道西違例駕駛一輛私家車,包括違反交通燈號,警方遂向他發出「要求提供司機身分詳情通知書」,但男子案發時已被扣 11 分,若再被扣分便須停牌。

案情續指,該男子其後透過朱偉鈞認識陳寶南。陳後來向警方表示,案發時他就是涉案車輛的駕駛者。朱及陳最終獲得共 5,600 元報酬。

廉署起訴 3 人

被告朱偉鈞(26 歲,足球員)、陳寶南(30 歲,技術員),同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指兩人於 2023 年 11 月 1 日至 24 日期間(包括首尾兩天),在香港,與蘇啟浚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虛假地向香港警務處表示於 2023 年 10 月 7 日約上午 8 時 51 分,在太子道西(東行)與聯合道交界駕駛車輛 YV6756 號的人為陳寶南。

涉及同一事件的被告蘇啟浚,早前被廉署起訴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及一項「作出一項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蘇將於 10 月 5 日答辯。

ESCC273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