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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員葉嘉宇強姦中五女生罪成 判囚5年3個月 官引報告指事主受嚴重打擊

足球員葉嘉宇強姦中五女生罪成 判囚5年3個月 官指事主受嚴重打擊

現年 26 歲、曾效力港超球隊的足球員葉嘉宇,被指 2021 年在小西灣海傍釣魚時認識一名中五女生,其後涉駕車載她至大潭,並在車內強姦對方。經審訊後,6 人陪審團以大比數裁定葉強姦罪成。暫委法官胡雅文周四(5 日)在高院,判處葉監禁 5 年 3 個月。

葉的家人、女友及僱主均為他撰寫求情信,辯方指他重犯機會低。法官引述葉的報告指,他仍堅稱自己無辜,認為當時已與事主建立關係,並無強姦對方。法官以判監 5 年作量刑起點,因被告沒有使用安全套而加刑 6 個月,再考慮其沒有案底扣減 3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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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員涉強姦中五女生 陪審團5比1裁定罪成 還押10.5判刑

足球員涉強姦中五女生 陪審團5比1裁定罪成 還押10.5判刑

現年 26 歲的足球員葉嘉宇,被指 2021 年在小西灣海傍釣魚時認識一名中五女生,其後涉駕車載她至大潭,並在車內強姦對方,葉否認一項強姦罪。經審訊後,6 人陪審團周三(13 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約 4.5 小時後,以 5 比 1 大比數裁定被告強姦罪成。

暫委法官胡雅文把案件押後至 10 月 5 日判刑,並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及事主的創傷報告,被告還押候判。被告聽聞裁決後,一度於被告欄內垂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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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員否認強姦罪受審 控方開案:涉駕車至大潭強姦中五女生

足球員否認強姦罪受審 控方開案:涉駕車至大潭強姦中五女生

現年 26 歲的足球員葉嘉宇,被指 2021 年在小西灣海傍釣魚時認識一名中五女生,其後涉駕車載她至大潭,並在車內強姦對方。葉否認一項強姦罪,案件周三(6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案件由暫委法官胡雅文連同 3 女 4 男的陪審團審理。控方於開案陳詞指,被告與事主在海傍認識後,交換 Instagram 聯絡,葉其後相約事主見面,案發當日駕車載事主到西灣可太安樓買食物,其後駛至大潭,並在車內對事主強吻摸胸,其後並強姦她。

控方又指,事主被驗出陰道撕裂、其內褲驗出精液,而精液的 DNA 與被告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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