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志全
陳志全(由大律師馬維騉代表)被起訴時 48 歲參加新東初選並勝出;有報名參加正選 作供講述的政治理念、參與初選初衷: 人民力量前主席陳志全於 2012 年當選立法會議員。他是同志,指性小眾議題是其「主打」及參選議員的初心;又指打算於 2020 年爭取連任,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他循認為「35+」不可行、否決預算案非最強權力等方向抗辯。 陳指,人力成立源於對傳統民主派的不滿,過往較少與民主派合作;惟他認為民主派需有一致的行動守則,「唔係講緊贊成或否決某一條法例或撥款,係講佢係咪盡責去開會,坐足個會,加入盡量多嘅委員會」,認為過往民主派出席率低,「咁講乜嘢抗爭」。 陳的供詞亦指出他對「35+」說法有保留,指可能性不高,甚至認為是空頭支票,又稱重點是放在民主派「35-」,因需要更多有紀律和實幹的議員。陳稱,不認為〈墨落無悔〉有綑綁當選者要統一否決預算案,而黨友譚得志稱會簽署,他遂複製帖文張貼在其 FB。 陳在作供時又指出,很多人以為否決預算案是最強權力,逼使特首回應「五大訴求」,但「操作層面上」並非如此,指若民主派達成「35+」,建制派將不夠召開會議的法定人數,「連個《財政預算案》嚟立法會首讀、二讀,都讀唔到」。 控方主要案情: 辯方主要案情: 返回案情整合報道其餘被告個人案情:鄭達鴻、李予信、黃碧雲、林卓廷、何啟明、施德來、梁國雄、柯耀林、吳政亨、劉偉聰、楊雪盈、彭卓棋、何桂藍、鄒家成、余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