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40 歲男子被指於 2015 年,多次假扮成有錢人,訛稱替人還卡數,又借故誘使事主為他購買 iPhone、金飾等,事後向事主提供「空頭支票」,共騙取 42.9 萬。被告早前共承認一項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 4 項欺詐罪。法官王詩麗周四(27 日)於區域法院判被告監禁 19 個月。
庭上透露,被告有 15 項案底,包括強姦、搶劫等,正就另案服刑。法官批評,被告有預謀無間斷作出欺詐,手段卑劣,甚至以其家務助理、其僱員作對象犯案,行為貪得無厭。而事主共損失 42.9 萬元,並非小數目,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已全數償還欠款,本案檢控存在延誤,作刑期扣減,終判囚 19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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