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一名居民關偉建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被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駁回。關再向林申請上訴許可,林周一(1 日)頒判詞駁回。
官在判詞表示,法庭如何解讀政府 1952 年的承諾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而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訟庭裁決,本案上訴幾乎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同時駁回關要求「平屋」暫緩執行收樓令的申請。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石硤尾大坑西邨清拆重建,「平民屋宇」民事控告多名拒遷出居民並勝訴,居民須交出單位兼付訟費。其中一名居民關偉建提出司法覆核,早前被高院暫委法官林展程即日駁回。關再向林申請上訴許可,林周一(1 日)頒判詞駁回。
官在判詞表示,法庭如何解讀政府 1952 年的承諾需要評估所有相關因素,而上訴庭不會輕易干預原訟庭裁決,本案上訴幾乎沒有任何勝訴的可能,同時駁回關要求「平屋」暫緩執行收樓令的申請。
44 歲食環署助理管理小販主任,承認今年 5 月在旺角港鐵站梯間偷拍兩名女子的私密部位,周三(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 12 個月感化令、罰款 5,000 元。辯方求情指感化報告內容正面,建議判處感化令。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接納報告建議。
正就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獄中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多名前學民思潮成員到庭旁聽,與黃之鋒相識十多年的 Louis 指,黃仍努力讀書及學習新事物,囚外的朋友會做好自己崗位,在各自領域上努力。
另一前學民成員錢詩文則表示,刑期只有「黎智英案」可參考,故不會太樂觀,「會一路用任何方法陪住佢」。她希望外界如果認識黃之鋒可繼續寫信,「等佢知道出面仲有好多人關心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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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獄中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他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譚耀豪押後判刑,日子另訂。
辯方求情指,下月將踏入 30 歲的黃之鋒,原本可於 2027 年 1 月出獄,如本案當初沒延誤,刑期或能與 47 人案同期執行,認為應酌情減刑,並指本案遠不及「黎智英案」嚴重、未至於屬「罪行重大」,量刑可在判監 3 至 10 年之間。
辯方又說,黃之鋒已在獄中近 6 年,有漫長機會反思自己的行為和路向,他也沒浪費時間,在獄中讀了過百本書,對終有一天可以獲釋持正面態度,希望出獄後照顧年邁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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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徒冒認宏福苑大火災民在網上請求金錢援助,至少 4 人受騙報警。32 歲男子承認為賺取外快出售 Alipay 戶口,戶口被用作處理約 6.5 萬元款項。他被判囚 11 個月、罰款及賠償。高院暫委法官張潔宜早前判他刑期上訴得直,減刑至 7 個月。
官周三(2 日)頒判詞指,被告的刑責並非同類型罪行中最嚴重,原審裁判官判刑明顯過重,下令刑期下調至 7 個月。官提到,被告向警方報稱戶口遭人盜用,而沒有坦承將出售戶口,認為此舉並非「自首」,反而是「欲蓋彌彰」,不會就此減刑。
外科專科醫生朱建華被指 2015 年為病人做手術後,未為病人作適當檢查、跟進腹痛原因,直至病人另覓醫生才揭發腹內遺下拳頭大小的手術紗布。朱被醫委會研訊小組裁定兩項專業失當罪成,除牌半年。上訴庭今年初駁回朱的上訴。
終審法院 3 名法官周二(1 日)拒向朱批出終極上訴許可,意味醫委會的決定成為終局。判詞指,朱一方質疑醫委會應否考慮另一醫生的紀錄及作為、是否有責傳召其作供,但 3 法官認為理據並非合理可辯,又指朱及其專家證供已獲詳細審視,不認為他遭受不公平待遇。
38 歲匡智會時任助理舍監,被指 2024 年五度強姦輕度智障女院友,案件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九日審訊。5 男 2 女陪審團退庭商議後,以 6 比 1 大比數裁定 3 項強姦罪成,並一致裁定餘下 2 項強姦罪成。案件押後 10 月 14 日求情及判刑。
審訊時,事主供稱 5 次強姦事件是在宿舍的職員房、她睡覺的房間發生,被告曾沒使用安全套下插入。事主的床單驗出有被告的精液,被告解釋當天穿短褲、天氣熱「流咗好多汗」,強調沒在房間內射精。他又指事主曾表達喜歡他,但他沒上報,覺得 X「一個女仔喺宿舍冇人湊,好慘」,所以想「畀佢有虛構嘅幻想,畀到生存希望佢」。
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獄中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他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法官押後判刑。(見另稿)
案情指,黃之鋒與羅冠聰等人在《國安法》生效前已展開「國際線」,要求外國制裁香港、中國政府,方式包括與外國政要見面、發起聯署等。而他們在《國安法》生效後沒改變共同目的(common intention),繼續參與「國際線」。
案情指,羅冠聰離港後,黃之鋒繼續留港,指香港需要有人留守,在本地繼續抗爭、爭取國際社會關注。他又在 Facebook 發帖,稱不會刪除舊帖文、不會放棄政治立場、亦不會放棄打「國際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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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就民主派初選 47 人案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 6 月在監獄被捕,被控 2020 年串謀勾結羅冠聰等危害國安,他周三(2 日)在高等法院認罪。
控罪指,他於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3 日,在香港與羅冠聰等人一同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或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翻查資料,黃之鋒自 2020 年 11 月 23 日,因 2019 年 6.21 包圍警總案認罪還押,其後再涉及其他案件,包括在 47 人案認罪被判囚 4 年 8 個月,至今已被羈押逾 2,100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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