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 2022 年駕駛私家車遭警員截停後,開車撞向警車,再倒車輾過警員腳後逃遁。其前女友翌日到粉嶺一個停車場,企圖銷毀男子在車上的指紋,並取走男子的個人物品,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周一(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18 個月。
法官謝沈智慧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角色被動,其前男友才是本案主謀,藉被告消滅罪證,而被告案發時遭警方截停,故她最終沒抹去其前男友指紋及取走物品。惟官認為,被告執行前男友所構思的計劃,兩人各司其職,被告的角色屬不可或缺,加上被告案發時已擁有 10 年工作經驗,亦為兩女之母,拒納被告犯案屬年少無知,故沒減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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