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婦女基督徒協會時任主席丘嘉熙,被指利用虛假收據及報價單,申請政府資助活動開支,以及在劇團兼職時,詐騙 3 間學校支付活動費用,涉款共逾 4 萬元。她被控使用虛假文書副本及欺詐等 6 罪,早前被裁定全部罪成。周四(7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指,涉事學校、機構及政府沒有實際損失,被告從中亦沒有得益。辯方又指,被告基於對法律意識薄弱而犯罪,事發後深感後悔,重犯機會低,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裁判官曾慶東考慮辯方求情及案例,被告亦沒有刑事定罪紀錄,本案可能使其「前途盡毀」,但官指案件涉及違反誠信,終判處 4 個月即時監禁。另批准被告保釋待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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