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立場》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例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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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踏入第 54 日審訊,上周確診新冠肺炎的控方伍淑娟,周一(26 日)獲准坐下作結案陳詞。她援引多宗舊案例,包括 1952 年「大公報案」,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僅須證明涉案文章具煽動意圖。

控方另引 1868 年愛爾蘭案例指傳媒具影響力,能令煽動想法「如毒藥般擴散」,又指放諸現今社會,沒有一個媒介比《立場新聞》這樣的網媒更有效。她又指,港府於 1996 年擬修訂煽動罪,沒提及「必須有意煽動公眾」,反映當局認為控方不可能證明被告的煽動意圖,否則煽動罪會變成「幾乎不可檢控」的罪行。另外,控方引用澳洲案例,指在社交媒體上的留言,等同由該傳媒發布。案件周二(27 日)續審。

文字報道:《立場》被指煽動案|控方結案引1952年大公報案 指煽動罪毋須證被告有煽動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