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協雲大棉次子雲維恩車禍喪生 政府事隔近6年追討維修費

前政協雲大棉次子雲維恩車禍喪生 政府事隔近6年追討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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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倘依時繳費
原告可中止訴訟

入稟狀指,律政司長根據《官方法律程序條例》第 13 條,代表特區政府入稟起訴,指雲維恩 2018 年 2 月 24 日駕駛私家車時撞車身亡,同時撞毀政府財產,遂向其遺產執行人追討維修費 175,105.6 元。

入稟狀續指,本次訴訟性質是清算債項,如被告可指定時間內繳足維修費,再另繳 6,630 元訟費,則原告可中止是次法律程序。

翻查報道,雲維恩在 2018 年 2 月 24 日清晨 5 時許,駕駛平治私家車行經西環干諾道西時懷疑失控撞向風琴防撞欄,再衝前 40 米方停下,重創不治。

DCCJ6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