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首案|李家田稱遭警以「水刑」施襲 憂母受牽連而順從警指示錄口供

反恐首案|李家田稱遭警以「水刑」施襲 憂「會搞埋我阿媽」而順從警指示

分享:

李家田周一供稱,2019 年時就讀電影系、喜歡拍攝紀錄片,反修例運動期間「非常關心」社運發展,故到示威現場拍攝紀錄片。他又指,當時希望訪問「屠龍小隊」,加上群組成員可獲已認罪、轉任控方證人的黃振強資助,自己「有啲貪小便宜」而留在「屠龍」溝通群組。

李家田:沒參與「屠龍」商討殺警計劃會議

從犯證人黃振強作供時提及,「屠龍」內部於 2019 年 11 月及 12 月曾開會商討殺警計劃,李家田均有出席;李周二則供稱未曾出席會議。

對於黃指 11 月 25 日晚「屠龍」開會得出結論,不會親自用槍和炸彈,但會配合同謀者吳智鴻團夥行動。李家田庭上稱,當晚身處尖沙咀,黃著他到荃灣吃飯,但李認為「眼前做嘅嘢重要啲」,最終沒有赴約。

至於黃振強另指,「屠龍」於 12 月 5 日接受傳媒訪問後,開會商討殺警計劃,席間談到「屠龍」負責引出警察、吳智鴻團隊負責槍械和炸彈。

李家田指當日亦不在場,稱「屠龍」原定到何文田山一同受訪,之後開會。他為節省金錢,由新蒲崗工作室步行赴會,期間沒留意群組有人指訪問更改地址,其時已去錯地方、「行到好攰喇」,最終決定轉到旺角吃飯。

李:計劃前夕沒到「安全屋」

至 12 月 7 日晚,即計劃實行前一晚,黃振強著李到灣仔克街一地址。據黃的證供,當晚他在「安全屋」內向「屠龍」成員講述計劃內容。

李庭上指,當晚沒前往「安全屋」,而是在太子酒吧消遣,結帳時發現不夠錢,遂在「屠龍」TG 群組借錢,最終獲黃過數 500 元。黃當時問:「訓著喇,嚟未?」李回覆稱「擺條鎖匙係(喺)門口先」。

李解釋此屬推塘藉口,最終沒到灣仔,而是返回新蒲崗工作室休息。至 12 月 8 日中午,李醒來時從新聞得悉「屠龍」成員於灣仔「安全屋」被捕。他對此感驚訝,因成員是警方上門,而非在示威現場被捕。李此刻在證人台整理坐姿,被告欄內的張俊富低頭看電腦,嚴文謙、張銘裕一度對話。

辯方問,為何不直接拒絕黃振強的要求?李稱,為免失去黃的經濟資助,只好以較婉轉方式推塘。

李:被捕時遭警掌摑、拳打腳踢

李家田表示,「屠龍」成員被捕後他一直留港,至 2020 年 6 月 11 日被捕。

李供稱當時在房內睡覺,有人突然打開房門進入。李指,有一人以手銬將其雙手扣在背後,連人帶凳將他推入廁所。另一人則掌摑他,問「支槍喺邊」;李反問「咩槍啊?」對方不斷掌摑其臉部,稱「仲扮嘢?」又指「黃振強篤咗你出嚟啦。」

李指,他後來得知前者為警員 5820,後者為警署警長馮保羅。

李續指,當時遭警員 5820 拳打氣門幾次,重覆問「有冇啊」;馮保羅則指「嗱,我哋宜家想搵返支狗 (槍)啫,因為宜家唔對數」;李稱沒有。5820 及另一警員再施襲,其中 5820 腳踢李腰間,稱「仲扮嘢,冇啊嗱?」李形容施襲歷時 30 至45 分鐘,警員其後離開廁所,剩下一名警員在廁所內看守李。

隔一段時間後,馮保羅返回廁所稱:「我宜家畀機會你,黃振強已經篤到你應一應,你肯講嘅話,我就淨係告你支槍,如果唔係你就好大鑊」;李回應「冇」。


《反恐條例》首案,7 人不認罪受審,僅女被告劉佩凝獲准保釋。(繪圖:Kensahung)
李:警施行「水刑」
「覺得好似窒息、遇溺咁」

李指,警員之後施行俗稱「水刑」,一名戴「 Rolex 」手錶的警員將毛巾放在其臉上,從後拉扯頭髮,再開花灑將毛巾弄濕。

李稱,「我嗰陣濁親,係咁咳。一咳嗰陣呢,我就吸返啲水入去。我嗰陣覺得自己好似遇溺咁 … 我完全吸唔到氣,每一啖都係水咁,嗰個情況我好辛苦,我覺得自己好似窒息咁。」

李指,當時馮問「講唔講」,李稱「冇」,警員再施行「水刑」,期間有警不斷打其腹部。及後警員再問「肯唔肯講」,李表示「想食支煙先」。李解釋,當時想設法令警員停止「水刑」,遂提出要求食煙。

警員及後稱,「我哋想搵返支槍啫,黃振強已經講哂你哋去西貢行山試槍啲嘢出嚟,同鴻仔行啊嘛,宜家係唔對數啫,我哋宜家係畀緊機會你。」李稱「冇」,警員再施行「水刑」。

李表示,「『水刑』真係好辛苦,我想叫佢哋停止 … 我已經同佢講咗話冇」,又指馮保羅當時稱:「你知唔知你呢啲係恐怖分子,我喺度殺咗你都冇問題,就喺出面搵棵樹吊死你都仲得。」警員 5820 大力扯其頭髮,稱「係咪想玩滾水淥啫啫?」

李:警威嚇「同樣可發生喺你阿媽身上」

李續指,戴「 Rolex 」錶的警員將配槍子彈取出,放在李手心磨擦,指子彈已有其指紋,「我可以話粒子彈係喺你屋企搵到,到時你都係衰藏有軍火㗎咋,仲會連你阿媽都拉埋。」

李稱馮再取出配槍,在其手上磨擦,「我可以話你想搶槍,我喺度啪咗你都仲得」,馮再以配槍指向李頭部,稱「同樣嘅情況都可以發生喺你阿媽身上。」李遂稱「支槍唔喺我度,喺鴻仔度。」

李解釋,自警員入屋後,未曾見過母親,當刻感到驚慌,「我好驚佢會受到好似我咁嘅對待 … 佢會,佢會頂唔住 … 淨係想保護我媽媽,我唔想我阿媽受到任何我受到嘅對待。」因此當時李「求其」回答指「支槍唔喺我度」。

李:憂母受牽連而順從警指示

李續指,當時警員向他展示不同相片,著他記著不同人物名稱和代號,「呢個大嚿衰你識㗎啦,你哋隊長啊嘛,healer 啊嘛,黃振強啊嘛」;警又稱「乸乸地呢個人就叫賴振邦,花名 Bobby,有同你一齊行山試槍 … 一定要記住佢啊」。

李指,因他不熟悉槍械,有警員教導槍械專有名詞著他記住,又要求解鎖手機密碼。及後警員提供飯盒讓李在廁所內進食。

對於警員 5820 稱,當日逐句筆錄李警誡下的回答再讓其簽名,包括承認「去過西貢試槍」、按「鴻仔」指示「向空地開咗一槍」等。李家田指,從沒說過這些說話,亦無當場簽名,而在被押返警署時,一次過簽署警員記事冊和被羈留人士通知書。他指因擔心自己再受「水刑」、「驚好似佢哋咁講,會搞埋我啊媽」,「所以我順從佢哋嘅意思」,亦沒向值日官投訴被「打嚇氹」。

稱錄口供前警要求
「記熟」答案、可捏造

李又指,馮保羅要求他「記熟」答案,要求他「一定要講到」,包括指黃振強是「屠龍」隊長,吳智鴻交槍予自己,「小熊維尼」(指張銘裕)曾去試槍,以及交代「屠龍」有何成員,自己是「檸檬」。李稱馮又提到,若對事件不知情或不記得,「可以作出嚟」。

李稱當時同意要求,因「我唔想因為有啲咩差錯,而令到我阿媽受到任何嘅苦,我亦都唔想因為有呢啲差錯,而又要做水刑,驚佢哋要打我」;又稱馮曾應允,如表現好可給他保釋。

其大狀林芷瑩向李展示其錄影會面口供,李逐一交代哪些內容是根據警員講法而答,哪些是為了「滿足警察嘅需求」、順警方意而捏造出來。李強調自己從沒交收任何槍械。口供內容詳見下表:

群組內稱「我最期待的眼鏡訓練呢」
李:以網絡迷因修飾

辯方另要求李解釋他在「屠龍」TG 群組內的訊息。李表示,曾用社運口號「黑警死全家」,表達對政府公布委任懲教人員為特別警察,將其他紀律部隊「拖埋入去」社會事件的不滿。

而在理大事件時,黃振強於群組內稱「快啲啪隻狗先」,李回覆道「啪隻老解」。李解釋,因不想討論攻擊警察,遂轉移話題,事實上也不可能攻擊解放軍。

至於「屠龍」計劃 12 月參與台灣軍訓計劃,李家田發訊稱「我最期待的眼鏡訓練呢」。他於庭上解釋,一度不見計劃包含槍械訓練而詢問,「我最期待的」一句是參照經典網絡迷因「我最期待的畫面出現了」,稱以迷因修飾問句「係有心引人笑嘅」。期間法官一度不解,多次追問;辯方擬展示迷因圖,官最後指李已解釋而制止。

HCCC164/2022、HCCC25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