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0 歲女警涉於去年 11 月休班期間,在超市盜取逾 700 元凍肉等貨品,女警否認控罪,早前審訊時指「冇為意」要付款。裁判官拒絕信納被告說法,裁定她盜竊罪成,准保釋至周二( 18 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裁判官莫子聰指,公眾人士信賴警員維護法紀,被告身為高級警務人員犯案,判刑須具阻嚇性,拒判罰款。考慮到被告願意接受法庭裁決,且表示不會上訴,認為她有足夠悔意,遂判處被告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被告因本案失去工作
影響爭奪兒子撫養權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確認並同意背景報告及感化官報告,就法庭的判決沒有異議。雖然她無意偷竊,但認為她所做的行為或令法庭有偷竊的看法。無論如何,她會接受法庭裁決及相關後果,不會上訴。辯方又指,本案對被告的懲罰不單只是判刑,而是會令她失去工作,亦會影響她與前夫爭奪兒子的撫養權,有很多「無形懲罰」,望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
官:被告身為高級警務人員
罰款並不適合
早前裁決時,辯方邀請法庭以罰款方式處理。裁判官曾指「以被告身分嚟講,罰款不足夠」。官周二( 18 日)續指,公眾人士信賴警員維護法紀,因此警員犯法,判刑需具阻嚇性,而被告又是高級警務人員,判處罰款並不適合。
官考慮求情、被告的報告內容及建議,強調並不認為被告有很大悔意,但被告願意接受法庭裁決、接納案發情況的表徵令法庭達致裁決、而且不會上訴,認為被告有足夠悔意,遂判處 160 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警被控一項盜竊罪
被告吳詠恩(30 歲,報稱警察)被控一項盜竊罪,控罪指她於 2022 年 11 月 4 日,在荃灣灣景廣場「 Aeon 」超級市場內,盜竊 2 包藍莓、一包牛排、一包新西蘭羊排、一包新西蘭羊架、2 包急凍蝦及 1 包魚柳,貨品總值 786.2 港元。
被告審訊時稱,自己攜帶 2 個袋購物,付款時因「冇為意」,只就白色袋內的 3 支油付錢,並未就藍色袋內的凍肉及水果付款,並不是故意偷竊。裁判官指她的說法不可信,且存在很多不合理證供,認為被告有意圖盜竊,終裁定罪成。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事女警原駐守新界北總區總部新界指揮及控制中心,現已被停職。
WKCC7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