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聽證會|獨委會開案陳詞整合QA 起火成因?招標過程涉不當?政府監管失效?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 涉事方開案整合QA 起火成因?招標過程涉不當?政府監管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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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起火位置及成因?

A:委員會首席代表大律師杜淦堃指,沒直接證據證明起火原因,但根據政府跨部門專組初步調查結果,宏昌閣 104 室及 105 室外的光井表層瓦礫發現大量燒焦紙箱殘骸、垃圾、手套、膠樽以及兩個煙頭,最有可能是有人吸煙,煙頭燒著紙箱,火勢約 1 小時蔓延 7 座大廈。

Q:傷亡及單位損毀情況?

A:大火造成 168 人死亡,當中有 37 個家庭至少失去兩名家庭成員。當中以首先起火的宏昌閣及宏泰閣傷亡情況最嚴重,宏昌閣有 81 人死亡,多數死於單位內;宏泰閣有 82 人死亡,大部分死於梯間,其他座數的死亡人數相對較少。

杜淦堃特別提到,宏新閣同樣嚴重災燒,但死亡人數較低,其中一個原因,可能是火警鐘曾經運作;宏仁閣亦曾響火警鐘,火勢較遲蔓延;宏建閣則未受火勢影響。

火災中有 924 個單位受不同程度的損毀,其餘 812 個單位則未有受影響。宏仁閣、宏道閣、宏建閣、宏志閣的樓梯基本上沒受損,宏新閣、宏泰閣、宏昌閣的樓梯則均被燒毀。

Q:消防員何偉豪殉職經過?

消防員何偉豪當日被派往宏昌閣 2701 室救援,閉路電視顯示,當日他於 3 時 15 分誤往宏泰閣,並於 25 樓步出。7 分鐘後,何發出「Mayday」訊息,指自己被困 30 樓。3 時 55 分,何在宏泰閣大堂外空地被發現,送院不治。何偉豪的手套、呼吸器等事後在 31 樓被尋回,杜淦堃指估計何在 31 樓嘗試破窗逃生,墮樓身亡

杜淦堃特別補充,外界有人揣測何為何單獨行事、是否沒聽指令。杜指,當時情況非常混亂,有閉路電視拍到何進入宏泰閣前,曾停下協助居民疏散才與同事分開,後來失散。

Q:為何居民難以逃生?

A:杜淦堃指,證據顯示在大火發生前,宏福苑的火警系統已停用超過半年,消防栓和喉轆未有運作,而居民亦沒聽到火警鐘;住戶窗户被發泡膠板遮蓋,使他們看不到外面煙霧及火勢,影響逃生意識;此外,後樓梯窗户被拆除,以木板改裝成俗稱「生口」的工人出入口,破壞樓梯逃生功能,自然光被遮蓋亦影響逃生。

Q:政府監管失效

A:會上提到大維修工程展開後,居民就工地有人吸煙、發泡膠封窗、棚網疑非阻燃等問題,多次向各政府部門投訴,包括勞工處、屋宇署、消防處、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等,惟投訴均不獲受理,或部門之間互相推卸。

工地疑有人吸煙

居民就工地有人吸煙問題向勞工處投訴 16 次,處方調查後均稱不見工人在棚架吸煙,居民投訴不成立,又指處方是保障僱員安全,而公眾安全不屬其法規保障範圍,轉交消防處處理。消防處則回覆居民指工地有人吸煙,非消防處職權範圍,着他們聯絡其他部門。

《法庭線》獲多名居民的相片,曾拍到大維修工人食煙
《法庭線》獲多名居民的相片,曾拍到大維修工人食煙。

樓梯窗戶改成「生口」

杜引述屋宇署指,以木板代窗徹底破壞樓梯逃生功能,署方同意「生口」違反規定,惟 ICU 未有實地檢測、僅審閱文件,只關注相片是否清晰﹐沒發覺違規。勞工處則指,因屋苑是有人住的地方,屋苑樓梯屬消防處、屋宇署管轄範圍。

相中見宏福苑有窗戶疑裝上木板。(《集誌社》提供片段)

警報系統停用半年

杜淦堃指,宏福苑其中一個消防承辦商「中華發展」,曾 16 次為承建商宏業向消防處提交延長關閉消防裝置通知書,導致系統停用超過半年。一般而言,關閉消防系統的時間不應超過 14 天。紀錄顯示,消防處曾 12 次到場評估,而處方人員在 2024 年 4 至 5 月巡查時,均沒進入消防泵房,檢查電控制板有否關上總電掣,亦沒就多次延期申請作出查詢。

發泡膠板封窗

杜淦堃指,承建商宏業涉明知發泡膠板易燃,仍堅持用來封窗,居民曾向 ICU 及消防處投訴,惟 ICU 指沒相關條例規定發泡膠板具阻燃標準;消防處則指非其管轄範疇。

其中,ICU 職員古小平曾到宏福苑視察,稱當時向獲借調 ICU 的謝姓屋宇署顧問查詢,獲告知使用發泡膠板遮蓋窗戶,不屬建築工程,故毋須符合阻燃要求。謝回覆委員會時則指,他對有關口頭諮詢無印象,又指不同意古的說法,認為發泡膠板受法例規管。

另外,ICU 職員劉嘉敏曾回覆居民 1823 查詢,指「沒有相關條例要求發泡膠板要有阻燃標準」,並指承建商已在尋找阻燃的發泡膠板,惟 ICU 似乎沒做燒發泡膠測試,亦沒向宏業索取證書。

會上展示有人發布燃燒封窗膠板的相片。(公開居民 FB 群組截圖)

棚網非阻燃

杜淦堃提到,去年兩次颱風後,宏福苑棚網受損需更換,宏業委託二判盈利豐購買棚網,並指明毋須具阻燃功效。盈利豐負責人曾提出憂慮,惟宏業代表指「叫你訂就訂,唔使講咁多。」

杜淦堃指,負責監督的 ICU,有職員涉嫌在巡查前一日披露巡查目的及時間,讓宏業有機會「做手腳」。證據顯示,ICU 職員劉嘉敏曾以 WhatsApp 問鴻毅負責人楊子文:「target 明天睇宏福 r u ok?」同日宏業員工群組有人提到,「(不公開)明天下午預 ICU 到地盤 預要燒棚網 Check 定邊啲 ok」。

居民曾就棚網問題向勞工處投訴,獲回覆地盤相關的安全條例,並不涵蓋棚網阻燃標準,又指棚網發生火災的風險相對較低。該人員向委員會解釋,因當時棚網新規定尚未生效,故沿用舊版規例回應。杜淦堃指,處方單憑缺乏標準便回應棚網風險較低,「邏輯有問題」,且屋宇署已提出棚網具體阻燃標準,認為該名人員的解釋難以接受。

Q:宏業董事與 5 入標公司有關連?

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有 57 間承建商入標,經工程顧問鴻毅分析後,最終由宏業建築中標。杜淦堃指,宏業董事侯華健涉與其中 5 間投標公司有關連,包括信豪、新開明、民星、偉利、萬嘉。

侯華健書面向委員會解釋關係,但拒絕出庭作供。杜則指,其書面解釋對委員會幫助不大。而在鴻毅的回標報告中,宏業最後被列為首選, 上述其中 3 間被列為次選。投標過程中,沒有人披露各公司之間的關係。

宏福苑 徐滿柑 黃俠然 侯華建
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健(左一)、工程顧問鴻毅董事黃俠然(左二)(FB 群組圖片)
Q:鴻毅董事涉篡改回標分析?

A:工程顧問鴻毅從 57 間承建商中,揀選 14 間讓居民選擇。杜淦堃指,報告內容有誤導居民之嫌,當中鴻毅指宏業 8 年來沒有訴訟紀錄,取得滿分,致其背景分析獲最高分數,但事實上宏業有達 24 次檢控紀錄。若以真實訴訟紀錄評分,宏業得分數僅 14 分,直接影響其能否中標。而鴻毅提交報告前一個月,宏業因違反建築法例被罰款 5 萬,於 4 個月內不得承接小型工程。

鴻毅孔姓經理證供提及,完成回標文件後交予董事黃俠然,收回時發現當中宏業的法律訴訟、過往的不良新聞被刪除,由無評價變首選。孔反映問題後,黃表示不用理會,要求孔繼續使用最新版本。

杜淦堃指,市建局收到報告後,沒有核實檢控紀錄,並接納報告及律師樓的信件,有如「照單全收」。市建局則回覆指局方僅為招標過程代理人,無責任核實投標者提供的資料是否準確。

鴻毅 宏業 回標分析
據鴻毅向法團提供的回標分析報告,宏業在「無法律訴訟」及「過往 8 年訴訟紀錄資料」皆獲滿分。(法團網站文件)
Q: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如橡皮圖章?

A:聽證會上另被點名的鴻毅董事吳躍,是鴻毅唯一註冊檢驗人員(Registered Inspector),以自由身(freelance) 方式為鴻毅工作。火災後吳向全職受僱的太古地產透露,他以月薪 1.5 萬元,作為鴻毅名義上的檢驗人員,完成工程後曾獲 19 萬元獎金,但強調自己沒實際參與維修。

杜淦堃指,吳有全職工作,卻於 2025 年 10 月至 11月,為 56 個項目簽署 84 份表格,質疑他似乎只是橡皮圖章,可能從未履行監督責任,又透露吳於大火當晚,將股份轉讓予黃俠然。

Q:有居民疑「被授權」?

A:業主大會投票過程亦引起相當多爭議,2024 年初,法團召開特別業主大會 ,包括親身及委託代表,當日共有約 293 人出席,但投票時卻有 570 票。有居民質疑在未得到其同意下,被他人投授權票。另有居民指,有區議員涉以協助居民申請補貼為名收集授權票。

Q:居民就圍標等屢投訴不果?

A:杜淦堃指,居民就授權票及圍標等事宜多次投訴,惟屋宇署回覆指,宏福苑是公營居屋、由 ICU 管轄;民政總署把投訴轉交市建局、競委會及管委會;民政事務處則轉交屋宇署,並建議投訴人向法團反映,惟杜質疑:「管委會本身都係投訴對象。」另外,市建局就相關投訴收到 7 封電郵,但指其職權不包括監督樓宇管理,沒有實質回應。

Q:政府、市建局初步如何回應?

A:政府代表資深大律師孫靖乾指,政府責無旁貸、事件反映監管不力,惟遺憾地有人誤解委員會代表大狀的陳詞、以為已有結論,使涉事人員及家人遭起底。

他舉例提到,ICU 人員被描繪成「打龍通」,是毫無客觀根據、嚴重偏離事實的指控,指他們操作上需與註冊檢驗人員預約,由對方採樣,而兩人對話跟實地檢測僅相差一日,質疑是否有時做手腳。

市建局代表資深大律師呂世杰則指,委員會法律代表提到鴻毅涉篡改回標報告,市建局沒核實便「照單全收」。呂世杰指對此說法不敢苟同,指如有人存心瞞騙,局方不可能發現異常,又指局方遭明示、暗示沒有盡忠職守,實屬有欠公允。

Q:物管公司、競委會陳詞重點?

A:宏福苑物業管理公司置邦披露,2025 年 5 月至 8 月,置邦曾按宏業要求,安排木工和電工前往消防泵房協助排水工程 期間曾關閉消防加壓泵水總掣。置邦代表資深大律師許偉強指出,相關工程於同年 8 月底已完成,至 11 月 26 日大火,相隔整整 3 個月,需探討期間是否有人注意到或應注意到消防總掣的狀況。

他又提到,大火當日有員工嘗試打破警鐘玻璃啟動警鐘不果,最後開啟加壓泵房總掣,成功啟動宏仁閣、宏新閣警鐘。而消防處在火災後測試警報系統,顯示 8 座樓宇保險絲斷裂,即使宏仁閣更換了保險絲,亦未能重啟加壓泵房總掣。

競委會代表則提到,2024 年至今正進行 5 項調查,牽涉 68 幢私人樓宇、15 幢工廈,64 間公司,希望盡快向競爭事務審裁處提出申訴,包括施加罰款,指有人透過不法手段獲利,「確保每一蚊都要繳交返出嚟」,以及取消該人的董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