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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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庭線報|7.1立會案上訴;「熊仔餅」撤回上訴;張健華涉性侵索償案

上周焦點:
張健華被索償案 官信納曾性侵院友賠約83.6萬 張:我無做過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並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健華的 DNA,控方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索償共約 134 萬元。

區域法院法官黃若鋒周一(25 日)頒下判詞,當中提到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又認為張健華並非誠實證人,其證供牽強、荒謬,終判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敗訴,須合共賠償逾 119.4 萬元,其中張須承擔主要責任,須支付其中七成賠償,即約 83.6 萬元。

張周三於高院就另一民事案應訊後,在法院外回應敗訴(片見內文),堅持「無非禮過佢呀…我只係可以講話我無做過」,認為因自己無律師代表、被指干犯風化案、欺負弱智人士,故法官不相信他;亦質疑另一女院友為何拍到涉案片段,「為什麼智障女院友又可以做到拍攝?」

翻查判詞,呈堂證物包括一段由另一女院友 Kitty 在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短片,官分析指顯示張彎身狀似環抱事主,然後右手有些動作,持續約 10 秒,事主其後移開,而張隨後的動作與將恤衫塞進褲頭或在弄褲頭吻合。

黎智英案|裴倫德指「打倒中共」香港將受牽連 李宇軒:港人樂意扮演「攬炒」角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4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十一日作供。

控方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於 2020 年 6 月、《國安法》生效前的通訊,裴倫德提及需想辦法利用香港「打倒中共」,而「香港將受到牽連」。李回覆指香港人樂於扮演這角色。他在庭上補充,「角色」意指「攬炒」,並確認自己樂意付上代價。

對話又顯示,他與裴倫德就解決香港問題爭論,李認為「首要目標是建立香港」,「打倒中共」屬次要,或只是一個手段去「解放香港」。案件押至 4 月 8 日續審。

7.21非白衣人案|第三被告完成作供 押至5.6續審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28 日)在區院展開第 39 天審訊。控方指第三被告陳永晞與友人「日日返工都會見面」,質疑當晚相約食糖水「要咁難捨難離?」

綜合陳 3 天半證供(見內文表),他稱在鳳攸北街及元朗站兩度遭白衣人指嚇,並為阻白衣人在閘外襲擊,曾用消防喉射水約 20 秒,一度離站在形點商場勸阻白衣人莫再追打,其後拆返站內看到警察到場,感覺「鬆一口氣」。

控方指,陳當晚在元朗站各區遊走是參與非法集結、在閘內藉出現留守以壯大聲勢,且與群眾一同作出挑釁行為,破壞社會安寧,陳一概否認。案件押後至 5 月 6 日至 24 日續審;據早前庭上,餘下 4 名被告均擬作供。

7.1立會暴動案|孫曉嵐、畢慧芬提刑期上訴 案中4人囚6年以上 官如何量刑?

七一立法會暴動案,王宗堯等 4 人審訊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同案 8 人則於開審前承認暴動罪,12 人分別判囚 4 年半至 6 年 10 月。其中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佔旺女村長」畢慧芬不服刑罰,上周五(22 日)提出上訴。根據司法機構資料,案件尚未有聆訊日期。

根據《法庭線》反修例暴動數據統計,7.1 立會案是繼 7.21 元朗白衣人案、11.18 理大突圍案,第三案有被告判囚 6 年以上,亦是最多被告量刑起點定於 7 年。究竟法官是按照甚麼原則量刑?部分被告不涉暴力行為,為何刑期都達到 6 年以上?

法律評論員黃啟暘接受《法庭線》訪問指,以衝擊立法會作為加刑因素,並非主審法官「自創」,而是根據案例所訂立的原則,當中指明「針對立法會大樓」會加強罪責。加上「梁天琦案」確立量刑時,不應只考慮個別參與者的行為,而是要考慮同場暴動者的整體行為。他認為,7.1 立會案在上訴庭案例的框架下,「可以輕判嘅空間,就好明顯已經好細」。

西灣河搶槍等罪成囚6年 「熊仔餅」撤回上訴

2019 年 11 月 11 日,一名交通警在西灣河,以實彈射擊被外界稱為「熊仔餅」的學生周柏均,周與另一名男學生阻差辦公、企圖搶劫等罪成,2022 年 11 月同被判囚 6 年。

上訴庭周二(26 日)處理兩人申請定罪及刑期上訴許可,周的代表大狀提出撤回,周庭上亦確認;另一男生則繼續就企圖搶劫,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將案交由上訴庭合議庭,排期由 3 名法官處理。申請方透露,男生最早料於 2026 年 8 月獲釋。

8.31灣仔|4人被控暴動案發還重審 陳虹秀擬不認罪 餘下3人擬認罪

社工陳虹秀等 4 名原於 2019 年 8.31 灣仔暴動案獲裁罪名不成立被告,2023 年被律政司上訴得直,上訴庭發還案件重審,周四(28 日)在區院再訊。

辯方指,陳虹秀擬不認罪,法官高勁修排期 12 月 2 日開審,料審期 10 天;其餘 3 人賴姵岐、鍾嘉能、龔梓舜擬認罪,排期 9 月 5 日正式答辯。期間各被告續准保釋。

就陳虹秀的案件,控方指證人達 33 人,當中 31 人為警員,2 人為市民。另有合共長達逾 6 小時片段擬播放,包括閉路電視、公開片段及警方拍攝片段。另排期 10 月 10 日審前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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