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等 3 罪成,今年 2 月被判囚 20 年。港府早前引《國安法》及實施細則向原訟庭申請充公令,將於 7 月 8 日聆訊,料需時 1 小時。
入稟狀提到,港府向黎至少充公 1.27 億元,包括黎名下銀行戶口資產、相關公司的資產和股份、所付的 1,000 萬元保釋金,以及他在欺詐案中所付的 200 萬元罰款。該案被裁定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及判刑。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其餘 8 名認罪被告被判囚 6 年 3 個月至 10 年。
上訴限期周一(9 日)屆滿,政府發言人回覆《法庭線》查詢指,律政司收到前主筆馮偉光和前執總林文宗就刑罰申請上訴許可。至於黎智英早前於欺詐案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政府發言人回覆指,律政司不會採取進一步法律行動。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力、煽動 3 罪成,上月被判囚 20 年。黎的香港律師團隊早前向《法庭線》確認,黎不會就定罪或刑罰提出上訴。
其餘 6 名《蘋果》高層則承認串謀勾結外力罪,被判囚 6 年 9 個月至 10 年。高院資料顯示,繼前主筆馮偉光於上周一(2 日)提出刑期上訴後,判囚 10 年的前執總林文宗亦提出刑期上訴。案件暫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