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24-30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24-30

PODCAST: 一周法庭線報|7.1立會案上訴;「熊仔餅」撤回上訴;張健華涉性侵索償案 上周焦點: 張健華被索償案 官信納曾性侵院友賠約83.6萬 張:我無做過 2014 年,葵涌私營殘疾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被指在其辦公室內性侵智障女院友,警方並檢獲有精液的紙巾,檢出事主及張健華的 DNA,控方最終因事主無法作供而撤控。事主與母親於 2018 年入稟區域法院,向張健華及兩間公司索償共約 134 萬元。 區域法院法官黃若鋒周一(25 日)頒下判詞,當中提到信納張健華曾性侵事主,又認為張健華並非誠實證人,其證供牽強、荒謬,終判張健華及康橋護理服務有限公司敗訴,須合共賠償逾 119.4 萬元,其中張須承擔主要責任,須支付其中七成賠償,即約 83.6 萬元。 張周三於高院就另一民事案應訊後,在法院外回應敗訴(片見內文),堅持「無非禮過佢呀…我只係可以講話我無做過」,認為因自己無律師代表、被指干犯風化案、欺負弱智人士,故法官不相信他;亦質疑另一女院友為何拍到涉案片段,「為什麼智障女院友又可以做到拍攝?」 翻查判詞,呈堂證物包括一段由另一女院友 Kitty 在辦公室磨砂玻璃外拍攝的短片,官分析指顯示張彎身狀似環抱事主,然後右手有些動作,持續約 10 秒,事主其後移開,而張隨後的動作與將恤衫塞進褲頭或在弄褲頭吻合。 黎智英案|裴倫德指「打倒中共」香港將受牽連 李宇軒:港人樂意扮演「攬炒」角色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4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第十一日作供。 控方展示李與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於 2020 年 6 月、《國安法》生效前的通訊,裴倫德提及需想辦法利用香港「打倒中共」,而「香港將受到牽連」。李回覆指香港人樂於扮演這角色。他在庭上補充,「角色」意指「攬炒」,並確認自己樂意付上代價。 對話又顯示,他與裴倫德就解決香港問題爭論,李認為「首要目標是建立香港」,「打倒中共」屬次要,或只是一個手段去「解放香港」。案件押至 4 月 8 日續審。 7.21非白衣人案|第三被告完成作供 押至5.6續審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四(28 日)在區院展開第 39 天審訊。控方指第三被告陳永晞與友人「日日返工都會見面」,質疑當晚相約食糖水「要咁難捨難離?」 綜合陳 3 天半證供(見內文表),他稱在鳳攸北街及元朗站兩度遭白衣人指嚇,並為阻白衣人在閘外襲擊,曾用消防喉射水約 20 秒,一度離站在形點商場勸阻白衣人莫再追打,其後拆返站內看到警察到場,感覺「鬆一口氣」。 控方指,陳當晚在元朗站各區遊走是參與非法集結、在閘內藉出現留守以壯大聲勢,且與群眾一同作出挑釁行為,破壞社會安寧,陳一概否認。案件押後至 5 月 … Read more

8.31灣仔|4人被控暴動案發還重審 陳虹秀擬不認罪 餘下3人擬認罪

8.31灣仔|4人被控暴動案發還重審 陳虹秀擬不認罪 餘下3人擬認罪

Read more

8.31灣仔|陳虹秀等4人被控暴動案發還重審 官准押後讓辯方索文件

8.31灣仔|陳虹秀等4人被控暴動案發還重審 官准押後讓辯方索文件

Read more

年度案件回顧 2023法生了哪些事?

年度案件回顧 2023法生了哪些事?

2023 年,不少與國安、煽動及人權等公眾利益息息相關的案件,在各級法院審理。47 人案、黎智英案相繼開審,光城者案、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在今年審結,《立場》被指煽動案則押後裁決,待快必案上訴結果。法院也逐步確立國安案審訊方式,例如呂世瑜案,終院裁定認罪減刑不可超出條文下限。 平權之路今年有不少新進展,如「彩虹行動」成員、前民陣召集人岑子杰終極上訴,終院裁定香港沒有提供替代途徑,在法律上承認同性伴侶關係,違反《人權法案》,有關命令暫緩兩年執行;遺產條例及房屋政策排除同志配偶被裁定違憲﹐政府提上訴被駁回,再向終院提上訴。 另一方面,曾經轟動全港的社會事件,陸續在法庭展開法律程序,包括 MIRROR 演唱會事故,總承辦商「藝能」職員被控串謀欺詐、南丫海難死者家屬爭死因研訊勝訴、還有蔡天鳳謀殺案,以及荷里活廣場襲擊命案。 告別 2023 年之際,《法庭線》整理過去一年的法庭新聞,分成「國安煽動篇」、「基本權利篇」、「反修例暴動篇」及「社會案件篇」,與讀者一起回顧案件焦點。 「國安煽動篇」 《國安法》 在港實施至今即將 3 年半,47 人案、黎智英案分別於今年 2 月及 12 月開審,其中 47 人案經歷 118 日審訊,預料 2024 年上旬有裁決。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案及光城者案則於今年審結,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完成上訴聆訊,法官將於 2024 年 2 月或之前頒判詞。至於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何俊仁被指保釋期間違反條件,遭撤銷保釋;還押逾兩年的鄒幸彤首度向高院申請保釋被拒,庭上披露案件料 2024 年下半年開審。 終院另在「呂世瑜案」,裁定《國安法》下認罪減刑不可超出條文下限,除非案件符合條例訂明的 3 個條件,例如自動投案,才可減刑至超出刑罰下限。 另外,黎智英欲聘英國御用大狀 Tim Owen 來港抗辯,觸發港府提請人大就《國安法》釋法,人大常委會指明,就沒有本地全面執業資格的海外律師,可否參與國安案的問題,香港法院應向特首取得證明書;如法院未有提出,香港國安委應對有關問題作出判斷及決定。政府其後因應人大釋法,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立法會今年 5 月通過修例。 煽動案件方面,英國樞密院於今年 10 月裁定,煽暴或動亂意圖是定罪的「隱含必要條件」,據悉快必煽動上訴案,快必一方已將樞密院最新判詞呈交上訴庭考慮。而在《立場》被指煽動案,被告亦要求法庭考慮樞密院判詞,法官郭偉健決定,在快必案有結果的 30 日內就立場案裁決。 案件整合報道: 「基本權利篇」 法庭今年處理多宗與人權有關的案件,包括上述提到的《立場》被指煽動案,庭上不少爭議關乎新聞自由。控方指,在衡量國家安全及新聞自由時,要適當限制後者,辯方則認為,被告如實紀錄,若被視為煽動,屬不合理地限制新聞自由。 另外,港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查車牌案終極上訴,終院一致裁定上訴得直,指運輸署有權要求蔡玉玲交代車牌查冊的理由,但署方沒有理由將真誠的新聞調查,排除在 「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這選項以外。 部分案件觸及表達及集會自由,如《願榮光歸香港》禁制令案,高院拒批臨時禁制令,認為《國安法》刑罰可達到終身監禁,遠比藐視法庭刑罰嚴厲,不信納禁制令有真正功用,律政司不服提上訴。另外,鄒幸彤就六四煽惑集結案上訴得直,律政司不服提終極上訴,終院擇日頒判詞。8.18 流水式集會案,李柱銘、吳靄儀等 7 …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0.1-7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10.1-7

Podcast: 本周焦點: 38歲男認輸入煽動刊物罪判囚 38 歲男子被指 2023 年 3 月輸入 6 款、共 18 本《羊村》刊物,被控一項「輸入煽動刊物」罪,為《國安法》生效後首案。男子周五(6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認罪。《國安法》指定法官、總裁判官蘇惠德同日判 4 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羊村」刊物以兒童為對象,罪責較重,又指情節充斥歪曲觀念、不盡不實的訊息,若具煽動性思想成功在思想脆弱年幼一輩植根及滲透,或帶來跨代影響。而被告夥他人在英國輸入刊物,變相助長、鼓勵海外者繼續製作、印製物品,令危害國安訊息散播。官又裁定,《羊村投票日》、《羊村建築師》及《羊村日報》均為煽動刊物。 前公務員提司法覆核 指詢問簽聲明遭勒令退休 2021 年初,公務員事務局要求公務員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一名事發時 45 歲、入職逾 25 年的助理稅務主任去信詢問,效忠香港特區的必要性和何謂「違反聲明」,約半年後終簽署聲明,惟遭當局以公眾利益為由,勒令提早退休。他不滿局方決定,入稟高院提司法覆核,周三(4 日)開庭處理。 申請方指,申請人視聲明為「嚴肅事情」,向政府作出「真誠詢問」,又指他入職以來,沒證據顯示曾違反公務員須背負的責任和期望。公務員事務局一方則指,申請人最初拒簽聲明,並對局方質詢,沒恪守公務員應有的核心價值,使政府對他失去信任,又質疑公務員拒絕簽署,是違背《香港國安法》原則。法官高浩文聽畢雙方陳詞,表示將於 11 月 17 日或之前頒布判詞。 47人案 官令控方兩周內縮減結案陳詞 控方讀畢伍健偉、林景楠案情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16 名不認罪受審被告已完成案情,控辯正準備結案陳詞,暫訂 11 月 27 日再訊。 據悉,控方 10 月初向法庭及辯方遞交書面結案陳詞,連同附錄共逾 1,200 頁,被辯方投訴指超出頁數限制。法官陳慶偉周五(6日)頒下指示,將陳詞交還控方,下令兩周內刪減至指定頁數再提交;辯方亦獲相應延長兩周時間準備。據陳慶偉早前指示,每名被告限 35 頁,以 16 名被告計,即上限為 560 頁。 兩名改認罪被告林景楠、伍健偉周四(5 日)再訊,控方讀出案情,包括戴耀廷、區諾軒等組織者的作為,以及林、伍的個人言行。伍確認會自行求情,稱知案件可囚終身,「所以我更加希望係自己嘅人生係由自己掌握」。法官指將另行通知判刑日;伍續還押,林則續准保釋。 暴動案重審 陳虹秀稱不再上訴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及 … Read more

4人暴動無罪須重審 陳虹秀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證明書

4人暴動無罪須重審 陳虹秀申上訴至終院 上訴庭拒批證明書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的「暴動」罪,共 14 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當中 4 人包括陳虹秀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區院由另一法官重審。另外 9 人則因已離境而獲法庭撤銷上訴。

陳虹秀早前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上訴庭周二(3 日)頒判詞指,早前已裁定原審錯誤,在於單單集中考慮陳本人的行為,而非整體證據是否支持陳與他人一起犯案。判詞又指,陳提出的問題全屬事實裁斷,並不涉及她所指,需要由終院處理的法律觀點,更遑論是具有重大而廣泛重要性的法律觀點,終拒絕發出證明書。

根據法例,擬上訴人可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而假若上訴庭拒發,仍可直接向終院上訴委員會,一併申請證明書及上訴許可。陳虹秀回覆《法庭線》查詢指,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再上訴。

Read more

4人暴動無罪被裁發還重審 辯方申押後待上訴、陳虹秀庭外稱申上訴至終院

4人暴動無罪被裁發還重審 辯方申押後待上訴、陳虹秀庭外稱申上訴至終院
已離職的前區院法官沈小民,分別於 2020 及 2021 年,在兩案中裁定 6 人「串謀暴動」罪,及包括社工陳虹秀等 8 人的「暴動」罪,共 14 人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當中 13 人的無罪裁決上訴,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當中 4 人包括陳虹秀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區院由另一法官重審。另外 9 人則因已離境而獲法庭撤銷上訴。

案件周二(8 日)在區域法院提訊,代表陳虹秀的大律師指,希望待陳就案件上訴後再處理本案。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 2024 年 1 月 23 日再訊,屆時再審視案件進展。陳虹秀在庭外表示,已去信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

根據法例,擬上訴人可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院的證明書,而假若上訴庭拒發,仍可直接向終院上訴委員會,一併申請證明書及上訴許可。

Read more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9-15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7.9-15
7.1立會|王宗堯稱入立會交充電器予記者 逗留議事廳不足27秒 認舉動愚蠢

2019 年七一立法會暴動案,被告之一、藝人王宗堯周五(14 日)站上證人枱作供,指當天參與遊行後,從朋友群組得悉有記者需要充電器,於是購買後前往立法會,在議事廳轉交後即離場,前後逗留不足 27 秒。

在控方盤問下,王指知道立會正在發生暴動,示威者大肆破壞,事勢嚴重,但強調到場前情況已緩和。控方指,警方表明將會清場,但王仍「深入虎穴」進入暴動核心。王承認此舉「好愚蠢」,但當時「好純粹咁」希望記者可以維持報道,故沒考慮自身安全。被問到其身分會否鼓勵他人參與,王同意無論正面還是負面均帶來影響,但認為「香港人係各自有自己想法而行出嚟」。

Read more

【影片】陳虹秀等4人暴動無罪 上訴庭發還重審 陳:對年輕被告非常不理想

社工陳虹秀等 14 人於 2020 至 2021 年被判「暴動」罪名不成立,律政司不服裁決,就其中 13 人分兩案提上訴,並重新拘捕各人。上訴庭周五(14 日)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陳虹秀等 4 人的無罪裁決,下令發還區院由另一法官重審。至於 9 名早前已離境的答辯人,由於文件未能按法律要求送達眾人,法庭撤銷律政司的上訴。 上訴庭指原審法官處理證據上嚴重犯錯,缺乏證據下作出各種有利辯方的臆測,裁決有違常理,沒有充分考慮整體證據及掌握全貌。分析證據亦流於偏頗,脫離現實,事實裁斷站不住腳。法庭強調,針對已離港 9 人,若非因文件沒妥為送達,必然會批准律政司上訴得直。 陳虹秀在庭外表示,早有罪成的心理準備,當初決定不離開香港,亦已預計會被收起旅遊證件,有機會被發還重審。反而是程序上「嗰種拖住」,對於年輕人而言非常不理想,她本人則「年紀大無所謂」。陳笑指,若然當時被裁定罪成,或許已差不多完成服刑,現時案件須重新排期,相信會為年輕被告帶來很大的心理壓力。 文字報道:陳虹秀等4人暴動無罪 律政司上訴得直 上訴庭發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