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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
陳虹秀重審被裁831灣仔暴動罪成判監 上訴庭拒批上訴許可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陳原本獲裁表證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監 3 年 9 個月。她去年提出上訴。
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周四(9 日)在高等法院聽取控辯陳詞後,拒絕批出上訴許可,並向她發出減時命令警告,即她可繼續申請上訴,但如被拒絕,等候上訴期間所服刑期,將不計算在已服刑期內。
陳虹秀身穿淡黃色衫、藍色牛仔褲,束 all-back 馬尾、戴眼鏡應訊,期間雙手手肘撐在欄邊,並以手掌托下巴。聞判時她一度指聽不清楚,法官高聲重讀後,她回答明白。據悉,陳虹秀料最快明年 6、7 月獲釋。
重審被裁831灣仔暴動罪成 判囚3年9個月 社工陳虹秀上訴7.9聆訊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陳原本獲裁表證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監 3 年 9 個月。她去年 5 月提出上訴。
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上訴庭將在今年 7 月 9 日開庭處理定罪上訴許可申請,法官待定。
年度案件回顧社運篇 2025法生了哪些事?
2025 年,是反修例運動六年。《法庭線》持續追蹤案件進度,整理及分析超過 2,000 宗街頭案件,以數據回顧這場至今規模最大、歷時最長的社運。大部分案件審結之際,出獄被告的近況亦是焦點之一。記者訪問數名獲釋被告,了解他們如何適應現狀,在不安中展開新生活,包括一對夫婦與初生兒子分離、團聚的故事。
另一方面,部分原審無罪的被告,今年重審罪成判囚,包括社工陳虹秀,《法庭線》記錄她入獄前的準備。今年亦首度有被指示威者暴動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法庭線》整理 2025 年重要案件,分成社會篇、社運篇及國安篇,一連三日與大家回顧年度法庭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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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灣仔暴動重審罪成判囚 社工陳虹秀提定罪及刑期上訴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分別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及罪名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經審訊被裁定罪成,判監 3 年 9 個月,餘下兩男一女被告則認罪,被判監 2 年 5 個月。
陳虹秀不服定罪及判刑,於本月 7 日提上訴。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暫未有聆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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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虹秀專訪|暴動案重審 「抱著二八心情去準備」 一位社工的入獄說明書
陳虹秀專訪|暴動案重審 「抱著二八心情去準備」 一位社工的入獄說明書
2020 年 9 月 29 日,8.31 灣仔暴動案審訊第 14 天,陳虹秀步出區院,眼泛淚光與友人擁抱,記者一擁而上問她感受——法官裁定表證不成立,她獲當庭釋放,心情如何?
陳虹秀凝重地說「一路堅守社工原則」,又說記掛另外 7 名被告,「我停咗喺度,佢哋就繼續審訊,我唔會用慶祝嚟講今日無事,因為太多人仲係被檢控中」。
4 年半之後,案件發還重審,有被告離港沒再被追究,亦有人改認罪。陳虹秀沒離開,也不認罪,抗辯的只剩她一人。
2025 年 3 月 11 日,她剪了短髮、戴膠框眼鏡再來到區院,臉上沒一絲緊張,忙着跟親友合照,時而手舞足蹈,爽朗笑聲傳到遠處。
這次,更多記者圍繞她,「你覺得個機率係點?坐定唔坐?」她打趣反問,「你覺得呢?」笑一笑,謂「真係好難估喎呢個世代,最緊要自己知自己做咩。我 OK 嘅,好好生活,好好照顧自己,大家都保重。」說罷鞠躬,轉身步入法院。
關於這道問題,陳虹秀不是沒有答案。她常說要「期望管理」,在裁決前為親友準備了「入學簡介會」,告訴他們「要抱住二八嘅心情去準備,即係兩成贏、八成輸」。媽媽想她不要太悲觀,她就似乎看得開,兩母女甚至想像在醫院「偶遇」的情境。
慣了做支援者,陳虹秀說,現在要學習接受幫助,又說坐監固然無人想,但如果罪成,她好像會好過一點。
(編按:陳虹秀經重審被裁定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參與暴動,法官指她用咪叫喊失實、具挑釁性字句,以社工身分「為示威者撐腰」,將她判囚 3 年 9 個月。)
【影片】暴動重審罪成判囚3年9月 陳虹秀的入獄倒數日誌
社工陳虹秀被控 2019 年 8 月 31 日灣仔暴動,原審獲裁表證不成立,但律政司上訴得直,案件發還重審,她被裁定罪成及判囚。在裁決前,《法庭線》追蹤她參加跑步比賽、剪髮、與親友開「入學簡介會」。她一步一步為自己做準備,也幫助身邊人進入狀況。 媽媽想她不要太悲觀,陳虹秀就似乎看得開。訪問中,她透露回復自由身時,未有離港的原因,也剖白心聲——對這位多次到過示威現場、關顧入獄示威者的社工來說,自身罪成或無罪有甚麼意義呢? 相關報道:陳虹秀專訪|暴動案重審 「抱著二八心情去準備」 一位社工的入獄說明書
831灣仔暴動案重審 社工陳虹秀被裁罪成判囚3年9月 3人改認罪判囚2年5月
社工陳虹秀等 4 人被控於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暴動,分別獲裁定表證不成立及罪名不成立,上訴庭發還重審。陳經審訊被裁定罪成,餘下兩男一女被告則認罪,周三(9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 2 年 5 個月至 3 年 9 個月。
暫委法官鍾明新指,案發在灣仔主要幹道,歷時 2 小時,最少有 500 名示威者參與,具一定組織性。3 名被告帶備可直接參與暴動的裝備,陳虹秀則以叫喊方式鼓勵暴動,為示威者撐腰,指情節極為嚴重,認為 4 人罪責相若,均以判囚 5 年為量刑起點。
法官考慮被告 5 年間承受壓力,為各人減刑 10 個月,又因為有被告年輕、陳任社工多年的貢獻,再額外減刑。陳虹秀聞判平靜;陳母則雙眼通紅,由親友陪伴下離開。
831灣仔暴動罪成 陳虹秀求情信全文:確是不孝女、惜社工身分、沒想過離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