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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4.3.17-23

《法庭線》本周焦點報道 2023.3.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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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法庭線報|黎智英案;7.21非白衣人案;12港人;性小眾司法覆核

上周焦點:
12港人|兩案刑期未能同期執行 鄭子豪、廖子文上訴得直 即時獲釋

「12 港人」案被告鄭子豪、廖子文,2022 年先後就潛逃及灣仔倉庫爆炸品案認罪,區院法官游德康下令兩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共判囚 31 個月。懲教其後通知法院,由於兩人已服畢潛逃案的刑期,無法同期執行,令實際刑期較原審判刑多出半年。

兩人獲准保釋等候刑期上訴。上訴庭周二(19 日)裁定他們得直,撤銷原定刑期,並改判可即時釋放兩人的刑期,將在 6 個月內補充理由。兩人散庭時面露笑容,向旁聽席揮手,懲教一度稱須回院所處理手續,兩人擾攘逾一小時獲放行,離開法院。

律政司指,原審判刑在實際情況下無法執行,「根本無咩唔公平,令到上訴庭需要糾正」,又指即使需重新服刑,亦不會造成額外不公。上訴方則強調,法庭需考慮實際刑期能否達至原審原意,又指鄭、廖已有工作、望繼續進修,盼獲「重新做人、重新站起來嘅機會」。

黎智英案|李宇軒繼續作供 講述登球及國際遊說工作細節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 間相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五(22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51 日審訊,第四位從犯證人李宇軒供稱,2019 年底至 2020 年初,曾與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三度會面。陳方安生詢問李與同行的陳梓華,作為這世代的社運人士,「如果我哋有 end game(終局)嘅話,嚟緊要點樣達到?」,兩人回答沒有具體行動及藍圖。

李另提及,他曾在港接待日本眾議員高井崇志,向其講述香港民主自由及示威情況,帶他們到中大二號橋衝突後現場視察。事後李亦曾向高井發送由他人草擬的民主法案,再親赴日本與兩名共產黨議員會面,當時亦帶同催淚彈彈頭。案件下周一(25 日)續審。

7.21 非白衣人案續審 次被告接受控方盤問

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外 6 名「非白衣人」,被控參與 721 元朗站暴動,周五下午(22 日)在區院展開第 35 天審訊,次被告庾家豪第三日接受控方盤問,涵蓋閘內人與閘外白衣人對峙、擲物,以及白衣人在閘外施襲的片段。

控方指,庾在閘口位置曾兩次與人拉一名白衫男子向後,該人沒回頭看、縮腳並褪回閘內,問庾「大家動作之間有默契」?庾稱,有「大家保護大家」的信念,而該男子當時想保護遭圍毆的人,「至於有冇默契…見到佢俾人打,拉返佢返嚟咁樣啫。」

控方亦問,大家是閘內人士,即「大家會係『兄弟』」?庾稱,「唔會刻意用『兄弟』形容」,指是「出面有施襲者,付費區內大家都係受害人,大家諗法好接近係好合理。」案件下周一續。

20歲女油麻地掟汽油彈等罪成上訴得直 上訴庭:原審介入提問

6 名男女被指 2020 年 2 月在油麻地掟汽油彈、酒店藏汽油彈等物品。案中唯一不認罪的女被告,經審訊後被裁定縱火等兩罪罪成,判囚 34 月。她不服定罪上訴,上訴庭周五(22 日)判她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但須繼續還押,待雙方就案件應否重審再陳詞。

上訴庭斥原審法官練錦鴻,在開審前處理認罪被告判刑,發現同意案情提及不認罪被告的姓名,卻沒要求控方修改,有違法庭判例。判詞又指,原審多次介入證人作供,並對辯方失結案的最後發言權視若無睹,很難不懷疑法官早已認為證據確鑿,不認罪受審是浪費時間,「所以根本無需顧及她對整個庭審程序的觀感和無需認真審視她的辯護理由」。

4度申撤「有條件釋放令」 不果 男子提司法覆核指醫管局等失職、未解釋病人權利

一名確診妄想型精神分裂症的男子,指自己 13 年前在內地遇襲,令病情復發,回港後被強制留院,其後須遵守「有條件釋放令」。他稱 4 年後方知可向精神健康覆核審裁處覆核命令,但一直不知可以尋求法律援助,結果 4 度自行覆核均遭駁回。他早前入稟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宣告醫管局和審裁處失職,沒向他解釋病人權利,構成程序不公。高等法院周四(21 日)開庭審理。

法官高浩文聽罷陳詞,押後 5 月 31 日前頒裁決。申請方力陳醫管局和審裁處有責任,保障精神行為能力有障礙者的權利,不應依賴病人主動搜集資訊;醫管局一方則強調局方沒法定責任,而「有條件釋放」者在社區生活時,亦有機會了解自身權利。

跨男申改身份證性別終極勝訴逾年 再提覆核質疑入境處拖延處理

由女變男的跨性別人士謝浩霖,因未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不獲入境處批准更改身份證性別。他提出司法覆核,在去年 2 月獲終極勝訴,終審法院推翻須完成整個性別重置手術的規定。謝浩霖在上周五(14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司法覆核,指入境處人事登記處事隔逾一年,仍繼續暫緩更改身份證性別,僅多番解釋「會在合理時間內完成檢視現行政策」後,再處理其申請。

謝要求法庭宣告處方的決定不合理、不合法、有歧視性質、侵害他的人權,以及下令處方必須批准他更改身份證性別;謝另要求處方賠償,由他在 2016 年首次申請更改身份證申請,至今近 8 年,令他權利受損所帶來的情感損失,並邀請法庭評定賠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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