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屯門分店被指欠租15月 遭業主入稟追討逾734萬元

海皇粥店屯門分店被指欠租15月 遭業主入稟追討逾7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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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稟狀:餐廳自去年 3 月欠租
欠款累計逾 302 萬元

原告為 Chinachem Finance Company Limited(華懋投資有限公司);被告依次為 Choi Wong Hoe(蔡汪浩)、Siu Chor Kee(蕭楚基)。

入稟狀指,原告與 Ocean Empire International Limited(海皇國際有限公司)簽訂租約,於 2023 年 12 月 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30 日,租借屯門巴黎倫敦紐約戲院商場地下 50 號舖予對方,經營「海皇粥店」,為期 3 年。

按租約,每月租金為 166,400 元;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另須月繳 14,951 元至 16,998 元管理費、19,843 元至 22,236 元冷氣費等,2 名被告則為海皇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及租約擔保人。

入稟狀續指,海皇違反租約,自 2024 年 2 月 1 日起未付管理費及冷氣費、自 3 月 1 日起欠繳月租、自 4 月 1 日起欠交差餉等費用。海皇更於 2025 年 5 月 8 日單方面放棄使用舖位,突然結業,交還店舖鎖匙予原告,惟原告發現海皇並無將舖位回復至良好及乾淨的狀態。

入稟狀指,原告多次要求 2 名被告還款不果,遂入稟高等法院,要求法庭下令被告歸還 3,022,467.17 元欠款、3,806,744.61 元涉違反租約的賠償、510,980 元裝修費等,合共逾 734 萬元。

HCA139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