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硤尾大坑西邨將清拆重建,興建與管理該邨的「平民屋宇有限公司」,民事控告多名拒絕遷出的居民,其中 13 人未達成和解,合併兩案處理。在其中一宗合併案,一居民開審前達和解,餘下 6 人周一(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平屋」指於 60 年代幫助光民村居民回遷至大坑西邨,僅安排租住,並非給予業權。居民一方爭議租約條款,官強調業主有權收樓,居民相關理據「基本上已經輸咗」,但關注「平屋」在承諾書限制居民索償,或令居民感覺「冇揸拿」,稱條款「加啲減啲,可能會達到一個公正嘅平衡」。
一名即將臨盆的居民擬爭議回遷資格,官指本案並非審理該議題,但盼「平屋」考慮恩恤。「平屋」一方庭上提出願支付 20 萬元,為居民申請恩恤徙置的新方案,官指雙方需時考慮,押後至打風後的開庭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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