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員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 刑事恐嚇罪成判120小時社服令

消防員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 刑事恐嚇罪成判12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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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歲消防員涉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機場消防局室外,疑因沒有戴口罩與上司爭執,期間情緒激動,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被告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五(1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望法庭給予機會。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稱,相信被告已汲取教訓,且案發時多人包圍被告及事主,認為事主的受驚程度,不是同類案件最嚴重,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被告已汲取教訓

辯方求情時稱,被告陳定邦(43 歲,消防員)的報告內容正面,指他 15 歲開始工作幫補家計,18 歲時協助家人買樓,幫補 10 萬元,並指他於 1999 年加入消防處工作,入職 24 年。

辯方又指,被告已汲取教訓,願意履行社會服務令,並指報告建議判處中度時數的社會服務令,但重申被告沒有任何立場,時數方面可由法庭定奪,冀法庭給予機會。

官指本案非同類最嚴重
判處120小時社服令

裁判官施祖堯判刑時稱,被告沒有案底,沒有不良嗜好,與太太、家人關係良好,並承諾不會再犯,家人亦指他在情緒控制方面有進步。

裁判官又指,相信本案對被告前景有影響 ,相信他已汲取教訓;且案發時多人包圍被告及事主,指事主的受驚程度 ,不是同類案件最嚴重,故採納報告建議判處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

官早前裁定被告證供「不合情理」

控方案情指,被告陳定邦於 2022 年 8 月 23 日,在赤臘角機場消防局當值時,被上司要求根據消防局內部規定戴上口罩。被告當時稱自己有情緒病,拒絕配戴口罩,期間返回當值室。被告後來從當值室走出走廊,向上司說出「一連串粗口」,且向上司稱「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被告現已停職。

辯方案情指,被告當時感不適,自行量度血含氧量,認為數值低,所以脫下口罩。上司要求他戴上口罩時,被告重申自己不適,表示欲求診,但遭上司拒絕。被告聽到上司指被告經常「詐病」,感到「火都嚟埋」,認為「容忍有限度」,遂走出當值室和上司發生爭執。辯方不爭議被告曾說「我有情緒病,一拳打死你都無罪」,但指並非有意圖令對方受驚。

裁判官施祖堯裁定,被告的證供「逃避、矛盾、不合情理」,聲稱不記得的案情部分,與承認事實不符。官反駁被告稱當時腦海一片空白,在沒有意識的情況下「衝口而出」的說法,認為被告證供不合理,裁定罪成。

WKCC484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