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造假口供、訛稱投訴人不追究致9案終止調查 32歲男警擬不認罪2025.9開審

涉造假口供、訛稱投訴人不追究致9案終止調查 32歲男警擬不認罪2025.9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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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多次干預調查過程

被告黃耀聰(32 歲,警員),被控於 2022 年 11月 4 日與 5 日之間,在香港製造虛假文書,即一份日期為 2022 年 11 月 5 日,據稱由周嘉敏作出的口供,但事實上她並沒有作該口供,意圖由被告藉使用該文書,誘使其上司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作為。

他再被控於 2023 年 1 月 6 日與 7 月 28 日之間,身為警員,在 9 宗被警方調查的案件過程中,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不當,不誠實地向上級作出虛假陳述,表示投訴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引致上述案件被終止調查。

控罪書另顯示,被告於 2023 年 8 月被羈押受查。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被告駐守深水埗警區、已被停職。

DCCC2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