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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威脅發布口交片 前女友指被告曾稱「幫你派街坊」 辯方稱僅開玩笑

男警涉威脅發布口交片 前女友指被告曾稱「幫你派街坊」 辯方稱僅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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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謝朗傑。
事主稱多次要求刪片
男警:「幫你派街坊」

雙方承認事實透露,被告謝朗傑(28 歲,警察)在 2023 年 2 月初,透過交友程式結識女子 X,其後發展至戀人關係,惟同年 7 月分手。

X 在屏風後作供指,兩人在該年 2 月 4 日相識,同月 7 日第一次見面,並發生性行為,隨即開始交往。交往後不久,謝拍攝她的「核突」影片,包括更衣、小便、醉酒,以及為謝口交等。X 曾多次當面及在通訊軟件 WhatsApp,要求謝刪除相關片段,但謝表示「唔得喎」。

至 4 月中,X 再次要求謝刪片,惟謝稱「del 你老 X,幫你派街坊,tag 埋你」。X 回應指「你試吓?我都有你啲私人珍藏」。謝反指「又無我個樣」,X 再稱「有喎,有你個樣,加埋芝士腸(被告的性器官)」。

事主稱男警曾答應刪片
惟認為只是敷衍自己

X 其後提出分手,謝回應指「IG 見(社交平台Instagram )」。X 問「點解要咁樣做?咁樣對我係咪好好玩?」謝回覆指「我講啫,如果我 po 嘅話,一早就 po 咗」。

約一個月後,兩人仍維持情侶關係。X 再次要求謝刪除片段,指他最近曾因「撳錯掣」,在 Instagram 發佈 X 更衣、如廁的影片,故感到十分擔心,自言「晚晚都瞓唔著覺,我覺得我就嚟要抑鬱啦」。謝稱「delete 囉」,但 X 認為他只是在敷衍自己。他們在同年 7 月正式分手,X 報警求助。

辯方提被告與事主間對話
指二人對話時開玩笑

辯方盤問時引述有關對話紀錄,指 X 曾向謝抱怨上司,謝曾稱「使唔使幫你打佢?」又指要為其上司訂造特大麻包袋;兩人曾提及結婚育兒,X 指「聽日註冊」;又提及謝曾向 X 指「好想打死你」,X 回應「我咁可愛你捨得打死我咩?」,可見二人對話純屬玩笑、並非認真。

X 不同意,指對話夾雜玩笑和爭執,「咩都有」,又強調自己要求謝刪片的態度認真。

辯方又指,X 曾拍攝謝裸露半身的照片,亦稱謝「好大隻」,又提及「口交」等話題,可見二人對話帶有性暗示。X 表示,這些對話大多是由謝展開,她只是順勢回應,從未傳過任何裸露自己身體部位的照片予謝。X 承認,在首份供詞中聲稱「有 friend 見到(影片)流出咗」並非事實,而她在報警前,亦沒有在網上見過相關片段。

辯方質疑沒拒絕拍片
事主指有拒絕但不獲理會

針對二人在 4 月中的對話,辯方指 X 與警方會面前,曾刪除自己的訊息紀錄。X 承認,並澄清當時只是開玩笑,實際上沒有謝的裸照。辯方又稱,X 曾在供詞上表明「之後我無跟進佢有冇刪條片」。X 澄清一直有提出刪片要求,但無法取得謝的電話,故「跟進唔到」。

辯方又指,由於 X 提出分手,謝認為她會在 WhatsApp 封鎖他,於是才會表示「IG 見啦」,並非威脅在網上發佈。辯方續指,他們在 5 月發生另一次性行為,謝有拍攝影片,並傳給 X 稱「留返畀自己 J」。X 回覆指「拍還拍,開美顏相機啊」。X 解釋當下有拒絕拍片,但謝沒有理會,故唯有「順住佢」,強調拍攝時縮成一團。

警方:被告已被停職

謝朗傑被控於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香港威脅會發布 X 的私密影像。而在作出該項威脅時,其意圖是致使 X 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知道或罔顧該項威脅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致使 X 受到侮辱、驚嚇或困擾。而 X 沒有同意,及被告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該項威脅會作出的發布。

警方早前回覆《法庭線》查詢,指涉案警務人員已被停職,又指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TMCC2436/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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