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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 惟關乎公眾利益都應報道

《立場》被指煽動案|鍾沛權稱曾被要求刪相指「出賣手足」 惟關乎公眾利益都應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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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立場》所屬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案,周四(12 日)於區域法院踏入第 19 日審訊。

鍾沛權否認《立場》以社運去迎合志同道合的人,提到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立場》曾多次被要求刪除拍攝到示威者的相片,被指責是「出賣手足」,但他堅持關乎公眾利益的事件都應記錄報道,又指傳媒的角色不是去保護任何人。

他又提到,在 2020 年前曾想過作為傳媒工作者或有被捕的風險,但當時估計是為了保護消息來源,「保護消息來源對我係至高無上,所以要承受嘅代價可能係藐視法庭... 我以為香港新聞工作者會牢獄,係因為咁樣嘅事情」。

對於控方指有「反中亂港」勢力「肆意炒作」社會事件,推動武力或非法抗爭,鍾沛權則供稱,傳媒報道不是炒作,而是要記錄事件,又強調自己和同事做新聞意圖「好純粹」,只想做好新聞、記錄事實和報道真相,「由始至終,做傳媒就係做呢件事」。(見另稿

鍾:對反修例事件引起廣泛社會反彈感意外

控方代表為署理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伍淑娟、署理高級檢控官徐倩姿;辯方代表為資深大律師余若薇、大律師黃卉儀,案件由法官郭偉健審理。

辯方資深大律師余若薇第三日向鍾沛權提問,是日問及他對 2019 年反修例事件的看法,以讓法官判斷其煽動意圖。鍾沛權指,最深刻的感覺是「意料之外」,指由 2019 年初社會熱烈討論《逃犯條例》,3 至 5 月觸發民情,社會反彈越來越熾熱。他又將反修例事件的民情與 2003 年反對《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比較,「(前者)似乎更加洶湧,呢個係我其中一個意外嘅原因」。

鍾:反對聲音跨階層 反映港人多年憂慮

鍾沛權憶述,2014 年「佔中」運動後,政治氣氛較低沉,即使 2017 年「一地兩檢」引發爭議,亦沒有掀起很大群眾運動。他認為反對《逃犯條例》聲音是跨階層,「光譜上係幾廣闊」,包括社會賢達、專業團體、大律師公會,商界亦表達擔憂。他續指,當時的社會動員「好廣泛、跨領域、跨階層」,社會各界凝聚在一起。

另一讓他感到意外的原因是,《逃犯條例》對很多人而言,或沒有切身利益,他們不會覺得自己會成為罪犯、被引渡到內地受審。而港府當時亦看似有一個「正當」理由修例,就是「陳同佳案」。但最終都引起廣泛社會反彈,「反映港人多年嚟嘅憂慮,對自由會被剝奪嘅擔憂」。

鍾:拍攝示威者曾被指「出賣手足」
傳媒角色非保護任何人

鍾沛權否認,《立場》利用社運去迎合志同道合的人,提到反修例運動期間,示威者對傳媒「有啲期待」,但傳媒站在新聞工作角色不會配合。《立場》曾經拍攝到示威者的相片,有不少人「洶湧」地要求刪相,或在網上討論區指《立場》「出賣手足」。但他堅持只要是在公開場合拍攝,關乎公眾利益,事件有公共性,傳媒都應記錄。他認為傳媒的角色並非保護任何人,因此當時持續抵禦被要求刪相的壓力。

鍾:曾料或因保護消息來源被捕

鍾續指,另一種情況,若與示威者協定以匿名形式做訪問,則會誓死保護其身份,不論如何都不會公開。他表示,在 2020 年前曾想過作為傳媒工作者或有被捕的風險,但他當時的估計是為了保護消息來源。假若報道的事件被帶上法庭,而傳媒被要求公開消息來源,鍾認為應作出取捨,「保護消息來源對我係至高無上,所以要承受嘅代價可能係藐視法庭… 我以為香港新聞工作者會牢獄,係因為咁樣嘅事情」。

鍾:警成社運焦點 《立場》曾訪問前線警

余若薇提到警員在反修例運動期間被針對,《立場》有否嘗試聆聽警員心聲。鍾指,警察當時被認為濫權及過分使用武力,成為社運焦點,而警方在運動牽涉史無前例的介入程度,並使用從未用過的武器,因此都很想了解警方的看法。惟《立場》一般不獲邀請出席官方採訪,想訪問警員有一定難度。

鍾指,在同事努力下,最後安排到個別警員受訪。他提到其中一篇印象較深刻,「可以有啲自豪咁講,係當時香港媒體入面,我認為其中一篇寫得最深入、深刻,反映前線警員想法」。他續指,文章刊出後少不免有讀者指《立場》為警察「洗白」,但他仍然慶幸有刊出報道。

DCCC26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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