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院舍「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至今累計 34 名職員被起訴。當中 6 人的案件一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後發回裁判法院,6 人准保釋至周三(8 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一名 29 歲女子承認 4 項虐兒罪,案情指她曾 6 度襲擊 4 名幼童,包括將他們推倒在地、用尿片拍打幼兒臉部,以及拉扯頭髮。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押後案件至 3 月 22 日判刑,待索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辯方求情指,被告具真誠悔意,並引述童樂居獨立檢討委員會中期報告,指「中心幾乎所有層面都存在失誤、遺漏」,直言「成間中心本身有病」,被告是受氣氛影響而犯案。辯方又指,被告現時懷孕、將為人母,深懂小朋友不應受此待遇,「陷入後悔無比嘅境界」,望法庭輕判。
被告趙運紅於 2016 年,在香港職業訓練局畢業,同年成為註冊幼兒員和幼兒中心主管,隨即加入童樂居,後於 2021 年 12 月因案被捕。
案情指被告扯頭髮、尿片打臉
控方案情披露,被告於 2021 年 11 月 19 日至 12 月 14 日,曾 6 度襲擊 4 名 2 至 3 歲的兒童,包括在活動室內,當男童 U 在沙發站立,被告用力推他的頭部,使其往後跌至鋪有軟墊的地面;又用力推女童 I,使她失平衡倒地。
案情又指,被告於在廁所內,用毛巾大力「捽」女童 W 的臉,令對方大哭,被告再將她掉在地上,導致其臀部著地。餘下一名男童 B,案情指被告用力將他拉近自己,並用腿「箝」住對方,B 大哭嘗試逃走,被告逐扯其頭髮逾 1 分鐘,其後又用尿片用力拍打 B 的臉部,B 以手掩臉。
辯方求情指「中心本身有病」
被告受氛氛環境犯案
辯方求情指,被告具真誠悔意,最近懷孕結婚,其母親、丈夫、長輩等亦有到場支持,並獲他們親撰求情信。被告母親、長輩稱她自小照顧患過度活躍症的胞弟,形容她「有愛心、一直嘅志願係成為幼兒工作者」,對其犯案感詫異。
辯方續指,被告工作壓力大,須由嬰兒初生看顧至其 3 歲大,加上受中心氣氛影響致犯案。辯方引述童樂居獨立檢討委員會的中期報告,指「中心幾乎所有層面都存在失誤、遺漏,直言「成間中心本身有病…被告望到呢啲行為,又做呢啲行為」,又指職員認為「小朋友冇父母,受傷冇人投訴」。辯方指,被告現時懷孕、快做媽媽,深懂小朋友不應受此待遇,「陷入後悔無比嘅境界」。
辯方又指,被告父親患大腸癌,被告為家中唯一經濟支柱,盼法庭念在其認罪、有悔意,盡量輕判,考慮 4 至 6 個月即時監禁。被告母親旁聽時一度嚎哭,身邊親友低聲安撫。
5 被告獲准押後答辯
部分控罪續於區院處理
其餘 5 名被告,郭愛萍(28歲)、鄧美欣(25歲)、馮凱琍(25歲)、陳綺雯(49歲)、盧敏兒(53歲),分別獲准押後至 3 月 21 日、3 月 29 日及 4 月 14 日答辯,待索取法律意見,期間准繼續保釋。
他們合共被控 36 項虐兒罪,庭上披露,當中 8 項控罪將繼續在區域法院處理。而周三認罪的趙運紅,亦有另一項虐兒罪須於區院處理。
童樂居共 34 人遭起訴
「童樂居」爆出虐兒醜聞後,警共揭發 407 宗懷疑虐兒事件,至今共 34 人被落案檢控。其中 16 名被告的案件於裁判法院處理。有 6 人先後認罪,其中 5 人被判囚 4 星期至 4 個月 19 周不等;另 5 人不認罪受審,其中李慧雯 9 項虐兒罪成囚 15 個月、劉露琪 1 項虐兒罪成囚 9 個月、周翠英 1 項虐兒罪成囚 4 個半月;陳靄盈則押至 3 月 16 日裁決,謝綉蔚的案件將於 3 月 21 日開審。
KCCC3736/2021、KCCC88、141、285、422、59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