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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高層被揭辦百人晚宴 3 人被控限聚令獲撤控 童軍總會、酒家不認罪明年初審

童軍高層被揭辦百人晚宴 3 人被控限聚令獲撤控 童軍總會、酒家不認罪明年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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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高層去年被《蘋果日報》揭發,疫情期間在尖沙咀童軍中心一酒家設 34 席榮休晚宴,過百人赴會。香港童軍總會、涉案酒家及其 2 名負責人,以及 3 名組織宴會者,共 7 名被告被票控違反「限聚令」等法例規定。

控方周三(6 日)撤回對 2 名童軍高層的傳票,並以簽保守行為處理餘下一高層的傳票,暫委裁判官關注甚少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惟最後批准。其餘 4 名被告則不認罪,排期於 2023 年 1 月進行 6 天審訊。
童軍 3 高層獲撤控 當中 1 人自簽守行為

案件周三(6 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申請撤回對 3 名童軍高層的傳票,他們分別為九龍地域前副總監(常務)余煥懷、九龍地域副總監(公共關係與行政)梁婉冰,以及童軍總部副青少年活動總監(活動) 𡩋基求(LING KAY KAU)。

就負責統籌宴會及當晚付費的梁婉冰,控方指她已繳罰款,同意以 1,500 元簽保守行為處理。暫委裁判官關注,甚少以自簽守行為方式處理同類案件,惟最後批准,下令梁 15 個月內不得干犯《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 599 章)任何罪行,並須付 500 元堂費。

總會、酒家等不認罪 控方將呈閉路電視

就不認罪的童軍總會、酒家公司及其 2 名負責人,將於 2023 年 1 月 9 至 13 日,以及 16 日審訊。控方透露,辯方在審訊中不會同意任何關鍵案情,並要求控方嚴格證明涉案控罪的所有元素。

控方指,將傳召 5 名證人,包括牌照事務督察、消防隊長及閉路電視技術人員,並呈上閉路電視及信用卡單據為證物。

承認案情指,事發當晚閉路電視片段顯示,宴會超過 20 人出席,每台賓客亦超過 4 人,違反當時《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的防疫規定。

童軍總會、酒家及晚宴搞手 被發 10 傳票

7 被告一共被發出 10 張傳票:香港童軍總會(2 張)、中環寶湖海鮮酒家有限公司(3 張);其餘 5 人即陳建東、鍾廷謙、梁婉冰、余煥懷及 LING KAY KAU 則每人被發一張(5 張)。

童軍總會、寶湖海鮮酒家、陳建東,以及鍾廷謙,同被控一項「違反食衞局局長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場所)規例》(第 599F 章)第 8(1) 條作出的指示」。

童軍總會另被控一項「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寶湖另被控一項「明知而容許受禁羣組聚集」,及一項「違反合格證明書的條件下管理一間會址」。

梁婉冰、余煥懷及 LING KAY KAU ,則各被控一項「組織受禁羣組聚集」。

所有票控罪行的日期為 2021 年 4 月 10 日,地點是佐敦柯士甸道童軍中心「粵品滙」。

《蘋果》去年揭發 民政總署調查

《蘋果日報》2021 年 4 月揭發,童軍高層於疫情期間在尖沙咀童軍中心「粵品滙」,設 34 席榮休晚宴,主角為余煥懷。民政事務總署展開調查。

童軍總會香港總監劉彥樑透過網誌回應事件,形容涉事晚宴私人聚會而非總會活動,但亦指事件在童軍中心內發生,並有童軍以私人身分出席,認為「安排確有不足之處」,稱會檢討。

劉又稱,童軍總會非常關注事件,期望童軍成員時刻謹記及遵守防疫措施,亦一直要求會址內的承辦商守法,而總會會盡力配合政府調查。

KCS30502-3051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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