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年 29 歲中學籃球男教練承認兩年前以「觀察肌肉發展」等原因,要求多名 14 至 16 歲男學生發送裸照,並稱自慰可「評估體能」,要求對方發送自慰片段;男教練又以按摩為由為對方手淫,及在訓練時向 1 名男生的下體噴止汗劑,涉及共 11 名男生。
被告又在被捕前,一度要求其中兩名男生刪相及刪片,早前承認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 20 罪,周三(2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 4 年 9 個月。官判刑時指,被告利用男學生對他的信任,違反誠信,並引報告指被告透過獲取涉案照片及片段得到成就感,重犯機會屬中等偏高。
被告何俊頴(現年 29 歲)承認 7 項煽惑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6 項猥褻侵犯罪、1 項促使 18 歲以下的人製作色情物品罪、4 項對 16 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以及兩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
案發日期涵蓋 2022 年 2 月至 5 月,涉及 11 名 14 至 16 歲男生。
官引報告指被告犯案取得成就感
辯方求情指,本案不涉武力,亦不屬最嚴重的情況;另指被告努力更生、研讀聖經,決心成為基督徒,望法庭輕判。
特委法官陳政龍判刑時引述事主的創傷報告稱,有事主出現創傷徵狀、變得難以專心、敏感及情緒化,半年來出現睡眠問題,有事主處於否定狀態,亦有事主在本案後人際關係受影響,當中有人需要接受心理治療。
官另引述被告心理和精神科報告時稱,他並無任何精神症狀,指他透過獲得男學生的裸照、自慰片段取得成就感,又指他重犯機會屬中等偏高。
官:被告違反誠信
利用男學生對他的信任
官續稱,被告獲家人、僱主、朋友等人撰寫求情信,指他為人有責任感,對於他犯案感到震驚,被告親撰的求情信亦表示悔意。
官判刑時列出 6 項考慮因素,指被告違反誠信,利用男學生對他的信任,要求男學生發送裸照、自慰片段;本案歷時 3 個月,牽涉多名事主及重複犯案;報告顯示,被告重犯機會屬中等偏高;被告與男學生年紀差距大,但不屬差距最大;本案不涉武力;大部分男學生事後沒出現長期心理創傷。官整體量刑後,就 20 項控罪判監 4 年 9 個月。
案情:要求男生發裸照、手淫影片
案情指,被告事發時在一間中學任籃球教練,11 名事主全為他的學生。在疫情期間,被告指示學生在家中練習體能,並以「觀察肌肉發展」為由,要求男生 A、B、C、F、H、G、I、J 發送裸照。
被告又以「提升體能」為由,要求男生 C 拍攝自慰短片;並曾以相似理由,要求男生 F、H、I 發送自慰影片,當中 H 拒絕。
案情:男生 A 向母親披露事件
A 對事件感到極噁心和難過,並責怪自己錯信被告,為家人帶來麻煩。他向母親揭發遭被告要求發送裸照,以及被告為他手淫。母親感到事態嚴重,當晚陪同兒子報警。
被告被捕前一晚,要求男生 F 和 H 刪去所有發送給他的照片和影片,又哭着向 H 道歉,稱不知道怎樣面對事件,其行為構成妨礙司法公正。
HCCC34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