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頒令舒適堡清盤、官指資不抵債 尖沙咀店債務逾6億元、賣器材僅獲1,500萬元

高院頒令舒適堡清盤、官指資不抵債 尖沙咀店債務逾6億元、賣器材僅獲1,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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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案呈請人為 Tsui Wai Loong Leo,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第二案呈請人為區靜雯、王美珍、藍紀恩、蔡秀蓮、雷詩慧、譚正朗及任淑玲,被呈請清盤的公司分別為母公司 Physical Beauty & Fitness Holdings Limited,及子公司 Physical Health Centre Hong Kong Limited。

官指資不抵債

袁姓(音譯)臨時清盤人表示,舒適堡旗下子公司均資不抵債;庭上另透露,事件影響數百名員工,涉約 7,000 萬元欠薪,即使變賣健身器材及美容儀器,也只獲得約 1,500 萬元,不足以償還債務。

法官陳靜芬聽畢陳詞,指舒適堡資不抵債,其中尖沙咀分店債務為約 6.34 億元,最終頒令舒適堡清盤。法官指,預料兩周內頒布判詞。

另子公司清盤案 2 月聆訊

另清盤案涉及領展物業有限公司,呈請舒適堡(尖沙咀)美容健美有限公司清盤,排期 2025 年 2 月 19 日處理。至於位於沙田連城廣場及九龍灣德福廣場的舒適堡分店,早前亦被指拖欠租金、冷氣費、管理費等費用,兩度遭業主入稟追討欠款共逾 700 萬元連利息。

HCCW627/2024、HCCW62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