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13次乘搭的士 12次沒付車資兼騙款、盜竊及襲擊司機 被控25罪還押候訊

西九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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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 25 罪 涉額近 9,500 元

被告陳泊濠(47 歲,髮型師)被控 25 罪,當中 12 項為「不付款而去」,10 項為「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2 項為盜竊,以及 1 項普通襲擊。

根據控罪書,案發於 2026 年 6 月 18 日至 10 月 9 日期間,被告涉 13 次乘搭的士,當中 12 次沒有付款,涉及欠款共 906.9 元,每次款項由 29 元至 172.1 不等。

控罪書亦顯示,被告在該 13 次乘搭的士,有 10 次向司機聲稱朋友急需現金,而騙取了不同司機合共 7,140 元,每次款項由 260 元至 1,000 元不等;有 2 次則直接在車廂內盜竊現金,涉額總計 1,450 元,分別涉 700 元和 750 元;餘下 1 次則涉襲擊司機。

「不付款而去」和「以欺騙手段獲得財產」詳情見下表:

至於兩項盜竊罪,指被告分別於 2026 年 8 月 12 日荃灣富華中心吉野家外之的士,盜竊現金 700 元;同年 9 月 21 日,在荃灣荃灣廣場停車場外之的士,盜竊 750 元。餘下一項普通襲擊,指被告 2026 年 7 月 15 日,在九龍浸信會醫院外襲擊王偉雄。

WKCC4971/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