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男涉向女子潑不明液體、逃走時傷及事主 被控「傷人19」及非禮等4罪 還押候訊

西九龍法院 西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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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 4 罪、涉 3 事主

被告鄭文俊(26 歲,電腦技術員)被控 4 罪,包括 3 項猥褻侵犯罪,及 1 項俗稱「傷人 19」的「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

法律101|甚麼是「襲擊」?

控罪指,被告 2026 年 10 月 2 日在尖沙咀港鐵近 C 出口扶手電梯上猥褻侵犯 X,和非法及惡意對 X 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控罪續指,被告同年 1 月 23 日在尖沙咀國際廣場 LG 層扶手電梯上非禮 Y;同月 26 日在尖沙咀港鐵站近 C 出口的扶手電梯上非禮 Z。

WKCC4970/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