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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3人被控非法集結 保安稱黑衣人曾呼「唔使show證,直接入嚟得㗎喇」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3人被控非法集結 保安稱黑衣人曾呼「唔使show證,直接入嚟得㗎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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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粉及推倒保安站欄杆。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否認一項「非法集結」罪,案件周一 (6 日) 在沙田裁判法院開審。

報稱受襲保安供稱,案發時目擊數名黑衣人衝向保安站,並叫喊「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又推開鐵欄及掃走枱上雜物。他指拉著其中一人的背囊時,被人向頭部撒粉,頓時感到「乸眼」並鬆開手,隨後用對講機要求支援。他送院經診斷後確認眼睛「輕微眼紅」。
保安稱獲告知有人身穿黑衣 懷疑「意圖不軌」

雙方承認事實指,警方事發後到場檢取白色粉末樣本,經化驗後證實為澱粉。3 人案發時為中大不同宿舍的宿生。

控方傳召案發時任職保安、報稱受襲的陳國章作供。陳在控方提問下確認,案發時為兼職保安,負責於大學站 A 出口保安檢測站,檢查進入校園人士的證件及登記身分。保安站設有金屬欄杆、枱及凳等。陳憶述,案發前有一名男子告知他,有人於附近的博文苑身穿黑衣、戴口罩及黑帽,懷疑他們「意圖不軌」。

陳遂通知另一名保安員,著對方到博文苑巡查,陳則繼續留在保安站。約中午 12 時許,陳目擊有 4 至 5 人從巴士總站衝向保安站方向,他們均身穿黑色衣物、戴黑帽及口罩,其中一人手持紅膠袋。他們邊跑邊叫喊「唔使 show 證,直接入嚟得㗎喇!」

保安:追截黑衣人時被撒粉感「乸眼」

陳續指,他們推開保安站鐵欄,掃走枱上雜物。其中一人試圖搶去一張高身鐵凳,陳指當時認為若被他們搶走鐵凳,他們會擲向保安方向,構成危險,遂搶回鐵凳。陳又提及,當中兩至三人向他投擲白色粉末,擲中其上身,之後向未圓湖方向逃跑,陳上前追截,期間成功捉著其中一人的背囊。前方 3 至 4 人見狀調頭向他的頭部擲白粉,他頓時感到「乸眼」並鬆開手。陳的後方另有數人一同向未圓湖方向跑,其中一人途中轉身向陳舉中指。

陳繼續尾隨,但感到眼睛「好乸」,於是停下來,用對講機向上級匯報。

陳在辯方盤問下確認,他案發當天傍晚 6 點於醫院完成治療離開,被診斷為眼睛「輕微眼紅」。

保安稱因應「黑暴搗亂中大」設保安站

另一名證人、案發時同樣任職中大保安的劉永信供稱,涉案保安站於 2019 年 11 月開設。劉表示,當時有「黑暴將中大搗亂晒」,校方遂要求進入校園人士登記資料。案發時劉身在指揮室,從通訊機得知「有班黑衣人喺 A 出口搗亂」,推跌鐵馬及撒粉,有同事「中咗招」受傷,而且有「十幾個暴徒」沿未圓湖方向逃走。

劉與隊員駕巡邏車到場,途中見 5 名黑衣人,於是大喊「唔好走」。劉形容,他們的衣著打扮,與在通訊機聽到「搗亂人士」的衣著一樣。而且他們從大學站 A 出口方向跑來,相信他們與案相關。

保安稱一黑衣人「冇晒氣力」被帶上車

劉續指,他先後與同事下車追截黑衣人。他目睹其中一人一度跑入「小橋流水」方向。他表示只能不斷用說話「控制佢叫佢唔好走」,「我又唔可以捉佢」。而該人一度跑上斜坡後折返往下跑。劉再次截停該黑衣人,對方當時「冇晒氣力」坐在地上,最終把他帶上車。

保安錯認辯方律師為被告

劉指不久後,有另一名男子上前自稱為導師,希望可單獨與黑衣男交談,有需要時可聯絡黑衣男所屬的和聲書院導師。不久後,該導師男向他遞上手提電話,指電話另一端為和聲舍監。但劉稱與對方對話後,不相信對方是舍監,又著自稱為導師的男子出示證件。劉即時用紙記下對方的證件資料,該人名為「梁顥維」,另記下車上黑衣男的資料,黑衣男名為「曹德熙」。曹當時指因「抗議中大學生冇自由出入」而犯案。當警方到場後,梁已離開現場。

劉又在庭上指認「梁顥維」,表示「見到一個人好似係佢」,遂指向席上一名男子,但辯方確認該人實為辯方指示律師,並非梁顥維。

4 名被告為曹德熙(22 歲)、區倬僖(23 歲,學生)、梁溢希(23 歲,法律助理)及梁顥維(26 歲,學生)。他們被指於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港鐵大學站 A 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參與非法集結。曹德熙早前認罪,被判監 6 星期。

STCC7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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