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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 3 人不認罪 暫定明年 3 月開審 區獲准入中大出席畢業禮

中大撒粉案|區倬僖等 3 人不認罪 暫定明年 3 月開審 區獲准入中大出席畢業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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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1月中大新學期開課日,多人在大學出入口保安檢測站近大學站出口,呼籲其他學生進入校園時不必出示學生證,期間涉向保安撒生粉及推倒保安站屏障。前中大學生會會長區倬僖及另外兩名學生,事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他們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周四 (22 日) 在沙田裁判法院作審前覆核。

案件暫時排期明年 3 月開審,預計審期 5 日,11 月將再提訊,以審視日期有否需要更改。另外,區倬僖獲准更改保釋條件,於 11 月 24 日進入中大校園參加畢業典禮。
裁判官預留明年 3 月審期

控方指,預計傳召約 10 名證人,包括 4 名保安員,另外會呈上約 30 分鐘的關鍵片段,包括校園閉路電視片段,亦有一段在被告梁顥維的電話中檢取的影片,拍攝到案發時的情況。辯方稱將爭議片中人物是否被告,認為 5 天審期足夠。

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示控方,一星期內將準備呈堂的片段列表交予辯方,並給予時間辯方決定,能否同意閉路電視片段涉及時差的問題。裁判官應辯方要求,預留明年 3 月 6 至 10 日的審期。案件押後至 11 月 4 日作第 2 次審前覆核,以審視審期有否需要更改。

區倬僖獲准入中大出席畢業禮

另外,被告區倬僖原本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進入中大校園,裁判官批准辯方申請作出更改,容許區在 11 月 24 日進入中大參加畢業典禮。另外兩名被告則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3 名被告為區倬僖(23 歲,學生)、梁溢希(23 歲,法律助理)及梁顥維(26 歲,學生)。他們被指於 2021 年 1 月 11 日,在港鐵大學站 A 出口外近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的出入口保安檢測站,參與非法集結。同案另一名被告曹德熙上月已認罪,月初被判監6星期。

STCC74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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