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歲持雙程證女子,涉使用虛假的泰國先皇理工大學碩士畢業證書,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罪。被告同意案情,控方周一(16 日)指考慮證據後,可透過簽保守行為並撤控處理。裁判官施祖堯下令以 1,000 元簽保守行為兩年,期間不可干犯《入境條例》罪行。
同意案情指,被告申請「優才計劃」時聲稱持有先皇理工大學碩士學歷,並提供畢業證書、成績表副本,惟入境處發現文件不尋常。而被告獲准簽保守行為前,已還押約 4 個月。
同意案情 官准簽保守行為
案件周一在沙田裁判法院處理。控方指與辯方已達成協議,會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控方亦指,是經考慮證據後作出這決定。
同意案情指,入境處於 2024 年 12 月 5 日接獲被告提交的「優才計劃」申請,當時被告聲稱持有先皇理工大學的理學碩士,並提供畢業證書、成績表副本。當局處理申請時,發現文件有不尋常,遂於 2025 年 8 月 6 日拒絕被告的申請。同年 10 月,被告入境香港時被截查,以及被拒入境。
據報道,被告於 2025 年 10 月 23 日首提堂,一直還押,至今還押約 4 個月。
涉持有假學歷證書
被告王紅(被起訴時 43 歲),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控罪書顯示,她持有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
控罪指,被告於 2024 年 12 月 5 日或該日之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看似由先皇理工大學發出的畢業證書,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STCC404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