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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雙黃線遭警發告票 的士司機認開車逃走兼拖行輔警 10 米 判囚 2 月、停牌 1 年及賠償

停雙黃線遭警發告票 的士司機認開車逃走兼拖行輔警 10 米 判囚 2 月、停牌 1 年及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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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六旬的士司機,被指今年 3 月在中環停泊的士於雙黃線、遭輔警發告票時,突然開車加速,把輔警拖行 10 米後逃走。司機今年 9 月初承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危險駕駛」兩罪,周一(26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2 個月、停牌一年,另須就損壞輔警電話賠償 800 元。

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刑時指,案發時輔警是正當執行職務,惟被告不理對方,反加速離去,釀成危險,故以各罪判囚 3 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認罪及刑期同期執行等因素,最終判囚 2 個月。
案情指被告為避發告票 開車兼加速逃走致警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認罪,在一時衝動下方犯案,現將退休不當司機,望法庭考慮背景報告正面、警員傷勢不重等輕判。

同意案情指,案發日輔警執勤時,見被告的士停泊在不准停車的雙黃線,遂要求被告駛走。在被告拒絕後,輔警經車窗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以發告票,但被告未有理會兼開車。輔警見狀捉住車窗制止,被告加速,輔警未有放手。案情指,被告說對方「痴線」後再加速,拖行輔警約 3 個的士車位後逃逸,輔警則跌倒在地,手腳受傷、休假 5 日。

被告同日被捕,警誡下稱「我當時驚佢畀告票我,咪開車走,我唔知拖住佢行,對唔住。」

的士司機被控兩罪

被告何俊寬(61歲,的士司機),被控各一項阻礙公職人員及危險駕駛罪,指他於 2022 年 3 月 23 日,在中環畢打街中建大廈外,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輔警警員 A7303,及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的士。

ESCC510/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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