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的士司機涉在迪士尼樂園附近兜客及濫收車資,被「放蛇」警員拘捕,他承認 4 罪,周二(2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1,900 元。
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曾兩次濫收車資,念及已是 9 年前才給予被告機會,另告誡被告若他不改變心態,將會被法庭判監。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六旬的士司機涉在迪士尼樂園附近兜客及濫收車資,被「放蛇」警員拘捕,他承認 4 罪,周二(2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 120 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1,900 元。
裁判官彭亮廷指被告曾兩次濫收車資,念及已是 9 年前才給予被告機會,另告誡被告若他不改變心態,將會被法庭判監。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一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再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雙腳被撞傷,入稟向司機鄭國泉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五(24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四天審訊。
庭上播放當日的士總台錄音,鄭事發前提及在石硤尾路障一帶被示威者襲擊車身,「我衝過去、我繞過去、碌過去,佢啲友仔就見到我帶頭衝呢,就搵碌棍喇」。原告方指,撞車事故肇因,是他想重演石硤尾做法突圍。
鄭否認,指在深水埗事發前遭示威者左右襲擊,期間他雙手護頭未有觸碰軚盤,是示威者「搶軚」釀成意外。雙方將於 8 月 21 日結案陳詞。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撞向人群。一名女子稱雙腳受傷,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四(23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三天審訊。
事主媽媽供稱,女兒出院後常發呆流淚,有次看到短褲短裙便落淚,「因為佢已經再着唔到喇」。她擔心女兒再生意外,辭工陪同覆診及照顧,「返咗工,唔知佢會唔會睇唔開,然後『嘭」一聲⋯⋯(指輕生)」。被告方盤問目擊市民時則指,示威者對被告惡意施襲,嚴重至連穿黑衣、戴頭套人士亦出手阻止;證人同意,但否認自己是示威者。涉事司機料周五作供。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三(22 日)在高等法院展開第二天審訊。
原告方傳召目擊市民作供,他稱當時有份拯救傷者,亦有份阻止他人對司機施襲。被告方形容,示威者當時陷入瘋癲失控狀態,但證人向警方錄口供時,以「戳」而非「連環猛打」形容示威者行為,意圖淡化事件。證人同意現場人士情縮失控,但否認有淡化。案件周三續。
2019 年 10 月《禁蒙面法》實施翌日,多區爆發示威,司機鄭國泉涉駕駛的士剷上深水埗行人路並撞向人群。一名女子指當日被撞傷雙腳,入稟向鄭追討至少 840 萬元,案件周二(21 日)在高等法院開審。
呈堂相片顯示,事主大腿和小腿有多處暗紫色傷疤,右大腿肌肉凹凸不平。她指右膝至今未能伸直並有異物感,行走每 60 分鐘便需休息,但因復康費用高昂,未有繼續物理治療或做除疤手術。被告方指她案發時穿黑衣,是否同情「黃營」,又披露在 2023 年曾僱私人調查公司跟蹤事主,見她可連續行走 1.5 小時,認為已屬重過「有意義的生活」。
64 歲的士司機涉今年 4 月同一天在跑馬地濫收車資,另在尖沙咀危險駕駛,被控 3 罪。案件周二 (14 日)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辯方申請押後待與控方作進一步討論,官批准。被告獲准以 5,000 元保釋,期間不得駕駛任何種類的車輛。
44 歲的士司機涉於今年 5 月在迪士尼樂園,以 350 元接載喬裝顧客的警員往沙田凱悅酒店,期間沒有按下的士計程錶便開車。他周一(13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濫收車資等兩罪。
被告求情指,他與母親同住,月入約 15,000 元,已知錯不會再犯。裁判官陳慧敏指,此類罪行日益猖獗,影響香港形象,令旅客對香港失去信心,考慮被告多收車資 100 元,就兩罪判罰款共 8,000 元。
的士司機陳輝旺與乘客爭執,被警員拘捕時遭「箍頸」,其後在留醫期間死亡。死因庭陪審團去年第二次裁定陳「非法被殺」。涉事西九龍衝鋒隊警員林偉榮再次申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裁決,並要求暫時禁制律政司採取檢控行動。
高院法官高浩文去年駁回禁制令申請,並押後司法覆核許可聆訊。司法機構網頁最新顯示,案件排期於今年 8 月 18 日再訊,需時 30 分鐘,負責的法官待定。
去年 2 月,一名的士司機被指接載女乘客時,強行親吻、捏胸,又按她的頭向下體等,他否認一項非禮罪受審,周三(8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獲判無罪。
裁判官指,事主供詞有無法磨合之處,例如她成功使開被告買水,卻沒趁機逃走;經歷可怕遭遇後,仍為數十元車費與被告討價還價,反應不合理。而被告凌晨將醉酒事主載至杳無人煙、燈光昏暗處,行為屬自招嫌疑,惟法庭無法肯定事發經過,裁定罪名不成立。
63 歲的士司機於 6 月 19 日,疑在荃灣青山公路大馬路中央落客,令乘客須拖着行李箱,越過兩條行車線返回行人路。的士司機被落案起訴一項危險駕駛罪,案件周五(3 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案件押後至 8 月 28 日再訊,被告獲准以 1,000 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