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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因電費持刀互襲、弟中36刀亡 兄認誤殺囚7年半 官稱同情被告忍受死者多年

兄弟疑爭拗電費持刀互襲、弟中36刀亡 兄認誤殺囚7年半 官稱同情被告忍受死者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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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歲男子疑因攤分電費問題,與 60 歲同住胞弟起爭執,期間持刀互襲。被告涉用刀捅死胞弟,死者證實身中 36 刀亡。被告否認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早前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無罪,接納他因被激怒行事,裁定誤殺罪成。法官李素蘭周四(30 日)在高等法院判被告監禁 7 年半。

法官判刑時提及二人雖然同住,但各自過生活,雙方沒有溝通,又對被告表示同情,形容他在本案中殺害的人,實際上與他無甚關係。官指,被告與死者二人自小已不和,只因二人是兄弟,被告一直忍受對方。多年來二人矛盾一直累積,至案發時終於爆發。二人由爭執,急速惡化至持刀互襲,未加思考而犯案。另考慮被告承認誤殺罪,給予相應刑期扣減後,判囚 7 年 6 個月。

辯方求情指,當時被告與死者均手持刀具互襲,他已感後悔,仍因事件不時發惡夢。被告每天憶起本案,對他而言亦是一種懲罰。而被告作供時,亦無法直視死者的解剖照片,並開始哭泣,可見他有真誠悔意。其母親已年邁,現只能期待被告出獄,與她共度最後時光。

官:被告年幼時患小兒麻痺症
案發時死者恥笑被告「跛仔」

法官形容,被告與死者二人自小已不和,被告因年幼時患上小兒麻痺症,導致行動不便,案發時又被死者恥笑為「跛仔」,多年來二人矛盾一直累積,至案發時終於爆發。

官稱,當時二人同住,但過著分開的生活,二人彼此間沒有溝通。死者放下電費單後,被告則會留下一半現金付費。被告目睹死者沒有善待母親,而他娶妻亦為了有人可照顧母親,相信被告為人孝順。

官稱同情被告一直容忍死者
形容二人雖是兄弟但「無甚關係」

法官引述被告及其母親說法,當中形容死者脾氣差、不孝順。法官判刑時表示同情被告,形容他在本案中殺害的人,與他無甚關係,他只因與死者是兄弟,而一直忍受對方。

法官亦同情被告的家人失去丈夫及兒子,但提及死者在本案中失去生命。法官另考慮本案挑釁程度、被告沒有案底,其母親形容他脾氣好。案發時二人由爭執,急速惡化至二人持刀互襲,他們未能即時思考作出反應。

法官終以判囚 9 年作量刑起點,被告雖然開審前承認誤殺,但不獲控方接納,在相關認罪扣減後,判囚 7 年 6 個月。

庭上證供:過往二人平分電費
死者不滿稱應以「人頭」計

庭上證供提及,案發時被告和妻子、母親及死者同居於涉案單位,及後被告妻子從內地來港後遷入單位同住,被告與死者開始為攤分電費問題起爭執。二人以往一向平分,而死者對此感不滿,要求以「人頭」計。

及至案發前一天,死者留下 1,414 元電費單在家中,而被告則放下 720 元現金,但被告回家後發現只有帳單被人取走。隨後母親向被告投訴指家中停電,經死者維修後,只恢復客廳和死者房間的電力。被告認為死者故意切斷電源,故二人開始就電費問題爭執,繼而動武,之後二人走入房間後不久,被告便手持染血生果刀離開房間。驗屍報告顯示,死者有 36 處刀傷,當中 5 處可致命。

被告卜水強(66 歲,酒樓雜工)被控謀殺,控罪指他於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香港謀殺其胞弟卜偉根(60歲,電工)。

HCCC11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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