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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警及一男被指冒充國安警詐騙 被控 2 罪 准保釋 11.4 訊

兩警及一男被指冒充國安警詐騙 被控 2 罪 准保釋 11.4 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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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被控串謀詐騙等 2 罪,周四(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3 人 2022 年 3 至 4 月冒稱警方國安處人員,向人聲稱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對方涉詐騙,又指若港方發現消息屬實,將展開調查,從而騙取對方款項。

3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聽取法律意見後,將轉介本案至區域法院審訊,申請押後至 11 月 4 日再訊,以候轉介文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3 人各獲准以 1,000 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不得干擾證人,每周赴警署報到 1 次及居於報稱地址。
3 人被控串謀欺詐罪
2 被控警報稱「公務員」 警方指已停職

3 名被告依次為李雪輝(58 歲,退休人士)、鄧栩洋(30 歲,報稱公務員)、莊港偉(46 歲,報稱公務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 2022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1 日,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張姓人士同交出款項,以結清「深圳南坡浮法玻璃公司」與「中科創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

控罪續指,3 人的不誠實手段為虛假地表示他們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指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稱張涉詐騙、若香港國安處所收到消息發現屬實,將對張展開調查。

李雪輝另被控一項屬交替控罪的「假冒公職人員」罪,指他在 2022 年 4 月 1 日,在中環麥當勞道豪華閣某樓層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

據警方周三(28 日)公布,兩名警員已被停職。

ESCC191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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