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歲男子去年駕駛未向運輸署登記、掛 AM 車牌、有「POLICE」字眼的退役警方私家車,並亮起紅藍閃燈與另外數車追逐。他周四(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假冒公職人員、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等 4 罪。官押後至 3 月 9 日判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車迷,購入退役警車後悉心修理,不時借出拍攝電影、廣告,沒想起要登記該車,事發時愚蠢、一時貪玩,並出於惡作劇心態亮閃燈。他原為測量師,但因本案失業。案情指該車是政府售予劏車公司的退役警車。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
29 歲男子去年駕駛未向運輸署登記、掛 AM 車牌、有「POLICE」字眼的退役警方私家車,並亮起紅藍閃燈與另外數車追逐。他周四(26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假冒公職人員、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等 4 罪。官押後至 3 月 9 日判罰。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車迷,購入退役警車後悉心修理,不時借出拍攝電影、廣告,沒想起要登記該車,事發時愚蠢、一時貪玩,並出於惡作劇心態亮閃燈。他原為測量師,但因本案失業。案情指該車是政府售予劏車公司的退役警車。
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涉訛稱為警方國安處人員,指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受害人涉在當地犯案,向對方騙取款項。3 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周四(24 日)被轉介至區域法院提堂。 辯方擬向控方索取進一步文件,申請押後至 2023 年 1 月 19 日再訊,獲法官高勁修批准,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據警方 9 月公布,兩名涉案被告警員已被停職。
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涉訛稱為警方國安處人員,指接獲「廣東省國安處」消息,受害人涉在當地犯案,向對方騙取款項。3 人各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周五(4金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溫紹明批准控方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11 月 24 日再訊。 溫官表示對保釋金額「有啲意見」,稱「咁嘅案件無可能 1,000(保釋金)」,遂要求各被告的保釋金額增至 10,000 元。保釋條件亦包括不得離港、不得干擾證人等。 據警方 9 月公布,兩名涉案被告警員已被停職。
兩名男警員及五旬退休男子,被控串謀詐騙等 2 罪,周四(29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控罪指,3 人 2022 年 3 至 4 月冒稱警方國安處人員,向人聲稱收到「廣東省國安處」消息,指對方涉詐騙,又指若港方發現消息屬實,將展開調查,從而騙取對方款項。 3 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聽取法律意見後,將轉介本案至區域法院審訊,申請押後至 11 月 4 日再訊,以候轉介文件,獲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批准。3 人各獲准以 1,000 元保釋,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不得干擾證人,每周赴警署報到 1 次及居於報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