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男子涉於 2023 年至 2024 年申請「高才通」來港時,分別虛報自己持有澳洲蒙納士大學學位,或全年收入達 250 萬港元以上,被起訴「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等罪,原定周四(18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兩人同告缺席,辯方指兩人都因病留醫內地,未能應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關注情況可疑,指若被告缺乏有效原因繼續缺席聆訊,或考慮發拘捕令及充公保釋金。兩案分別押後至 10 月 30 日及 31 日再訊。
翻查報道,兩名男子於今年 8 月案件分別首提堂時,亦同告缺席聆訊。
兩被告原准以 5 萬至 10 萬元擔保
被告孫琪唐(47 歲,未有報稱職業),控罪書提及他持雙程證、操普通話,獲准以 10 萬元保釋,另加 1 萬元人事擔保。
他被控各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及「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首控罪指,他於 2023 年 8 月 21 日或前後,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份涵蓋稅款時期為同年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完稅證明,屬於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處長及人員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該人或其他人不利。
另一罪指他於同年 8 月 21 日或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在一張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聲稱自己在過去 12 個月,全年收入達港幣 250 萬元以上。
另案被告周玉山(27 歲),控罪書同樣提及他持雙程證、操本地話,獲准以 5 萬元保釋,另加 1 萬元人事擔保。
他被控一項「為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指他於 2024 年 4 月 7 日或前後,在香港為取得入境證,即在一張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的入境許可,作出明知為虛假或自己亦不信為真實的陳述,即聲稱自己於 2021 年 7 月獲得蒙納士大學頒授工商管理學士學位。
STCC2126/2025、STCC2113/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