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被指 2022 及 2023 年,兩度非禮一名女子,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陳不認罪,控方為事主申請以視像形式作供,辯方反對,案件周五(2 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
案件以內庭聆訊處理,裁判官陳炳宙聽畢雙方陳詞,批准控方申請,事主將以視像形式作供。案件將於 5 月 21 日開審,陳續准保釋。

陳 2019 年當選區議員
陳早前否認兩罪,控方透露將傳召 3 名證人,包括事主及兩名市民證人,與事主的新近投訴相關。
被告陳振哲(51 歲)分別被控於 2022 年 5 月中在大埔懷仁街某單位,以及 2023 年 6 月某日在香港,猥褻侵犯女子 X。陳在 2019 年當選大埔區議員,2021 年 10 月,陳被裁定宣誓無效,即時取消區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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