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的士司機,被指 2021 年 8 月在大埔廣福道駕車時,衝燈剷上安全島撞傷途人,釀成 2 死 4 傷,當中包括孕婦、幼童。他早前承認 2 項誤殺罪(法律 101 文章)及 4 項危駕致身體受嚴重傷害罪,還押至周四(22 日)在高院被判 8 年監禁、終身「釘牌」。
法官陳慶偉指,被告有 40 幾年駕駛執照,以及是職業司機,過往交通紀錄並不差,亦獲家人求情指被告為好父親,強調涉案為「令人惋惜、不安同震驚嘅交通意外。」官又指,案發時被告突然加速,「冇任何煞車意圖…即使你唔係刻意撞到行人,但係撞死、撞傷係完全可以喺預見之中。」。
官另提及,運輸署沒提供被告詳盡交通違例紀錄,稱若再有發生,會傳召署方人員,又指是次意外後,署方應在涉發路段設立拍攝衝紅燈行為的相機。
身在現場 見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