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小學校長被控詐騙學校薪金及款項共27萬元 准保釋候訊

前小學校長被控詐騙學校薪金及款項共27萬元 准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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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奕鑫
被控 4 欺詐罪

被告陳奕鑫(47 歲,案發時為仁濟醫院趙曾學韞小學校長),被控 4 項欺詐罪。首兩罪指,他於 2023 年 4 月至 5 月期間,兩度向學校職員訛稱沒收到同年 3 月及 4 月各逾 7.6 萬元的薪金,但實際上校方已向他支付該兩筆薪金,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校職員向他額外支付薪金。

另兩罪指,他於同年 5 月至 6 月期間,向該校職員訛稱已獲仁濟醫院教育部主管黃偉傑、校監趙曾學韞批准,從該校用作籌辦活動的銀行戶口,提取兩筆資金,意圖詐騙而誘使該校職員向他支付共 12 萬元。

廉署發稿指被告聲稱校方轉帳不果

廉署發稿指,校方透過銀行向陳奕鑫轉賬 2023 年 3 月及 4 月的薪金,惟陳分別於同年 4 月初及 5 月初,向校方訛稱銀行轉賬不成功,未能收到薪金,校方遂以支票補發薪金逾 15 萬元。陳至今仍未向學校歸還額外薪金。

陳又被指於同年 5 月至 6 月期間,先後兩次向學校職員訛稱,已獲該校辦學團體及校監批准,從學校銀行戶口提取兩筆各 6 萬元的款項作公務用途。廉署調查發現,校方向陳支付款項後,他涉將所有款項存入其個人銀行戶口作私人用途,沒用作學校開支。陳於同年 12 月底離職。

WKCC409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