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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警員涉逼子自慰案|被告與警會面否認各指控 稱「喺我屋企搵到一隻咸碟嘅話乜都得」

前警員涉逼子自慰案|被告與警會面否認各指控 稱「喺我屋企搵到一隻咸碟嘅話乜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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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 47 歲前男警被指 2016 至 2018 年期間,多次向其 10 歲兒子播放色情影片及強逼他自慰,周三(7 日)在高等法院踏入第五日審訊、進入辯方案情。被告不作供,但播放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

會面中,被告多次強調自己沒犯案,「我真係乜都無做過」,又叫警員搜屋,「你喺我屋企搵到一隻咸碟(色情光碟)嘅話,我乜都得」、「你可以 check 返哂啲紀錄」。被告又指稱妻子的教會「有問題」,稱兒子說「成班人捉佢返教會」,懷疑有人教唆兒子,「唔知點解佢無啦啦砌出呢個指控」。

案件押後周五(9 日)結案陳詞,下周二(13 日)及三由法官李運騰引導,其後 7 女 2 男陪審團將退庭商議。
被告與警會面
否認曾對子展示陽具、自慰或播色情片

案件周三展開辯方案情。被告不作供,僅播其與警員錄影會面。錄口供警員依案發時序,問被告對指控的回應。片中透露,案發地點為被告租住的兩房公務員宿舍。

片中警員首先問,調查得知,首次案發為 2016 年冬天、男童就讀小五時,被告稱「有啲嘢畀佢睇」、「想自己有孫抱、令女仔開心」,便關門、窗簾,在客廳播色情片,兼對男童展示其陽具及示範自慰。

片中被告向警員表示,「我真係乜都無做過,你可以問下我哋樓下啲街坊」,指自己每日生活就在房內、煮飯和教仔,「你喺我屋企搵到一隻咸碟嘅話我乜都得」。

被告向警稱妻在場 沒可能犯案

警員問他,曾否用手機接駁片段至電視放映,被告回應稱,「我係完全唔睇呢啲嘢嘅人,可以畀埋你 check,我完全無做過」。

至於男童稱,其中一次事發在世界盃後某日,被告稱,每次看世界盃,都是一家三口在奧海城看,在家則看英超,「太太肯定係屋企」,「仲喺屋企買薯片,一人坐一邊」,又稱「如果太太喺度,我點播到,我點會做到」。

對於男童指稱被告曾在主人房裝鏡頭,直播與妻性愛片,被告回應指,「個 cam 係『裝假狗』,線都無駁,唔信可以 check 下雲端…check 下有無所謂咸片」,指當時買鏡頭,是為監察兒子有否在家做功課,其後已塵封房內沒再用。

另被告承認有和兒子去澳門,稱當時他自己有「小中風」,到當地針灸,「但無租過酒店,去到已好夜,租唔到任何酒店住」。

被告向警稱與妻分居
兒子隨妻住後「變咗」

被告又指,他和太太分居後,「呀仔跟咗去,唔知點解呀仔變咗」,指太太不讓兒子見他,「我唔想逼阿仔出嚟見我」。警反問與案有何關係,被告指,「唔知中間有無人教唆佢要講呢啲說話」。

被告續指,自己最後一次與兒子通話,兒子說「成班人捉我返教會」,他認為該教會「有問題」,例如妻子在上教會後,「成個人 180 度轉變」。

被告又稱,之前兒子不論在家或外出,都會伸手入褲襠,被告凡見狀「我都打佢隻手」,此事有報備老師,一同管教。被告又稱,他沒與人結怨,「唔知點解佢(兒子)無啦啦砌出呢個指控,咁嚴重罪行…我唔去評論點解個仔講大話」。

被告被控 10 項猥褻、虐兒罪

被告 F.S.L(47 歲)被控 4 項「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3 項「煽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以及 3 項交替控罪「殘暴對待兒童罪」。

控罪指, 被告在 2016 年某日、2018 年某兩日在屯門美樂花園某單位,以及或約於 2018 年 12 月 28 日在澳門,向年齡在 16 歲以下的 X 作出猥褻行為,即 4 次播放色情影片,在 X 面前露出下體自慰,以及 3 次強逼 X 自慰。

被告於 1998 至 2019 年,包括案發期間任職警員,現已離職。

HCCC251/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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