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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選新制須取「三會」提名 郭卓堅質疑違《基本法》提司法覆核

區選新制須取「三會」提名 郭卓堅質疑違《基本法》提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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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後的區議會選舉將於 12 月 10 日舉行,參選人須於「三會」,即分區、防火和撲滅罪行委員會中獲足夠提名才可入閘參選。「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周一(6 日)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政策違反《基本法》,要求法庭頒令取消是次規定。

2023 年 11 月 6 日,郭卓堅到高等法院入稟提出司法覆核。

申請人郭卓堅,建議答辯人為行政長官李家超,利害關係方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和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入稟狀引述,《基本法》第 26 條訂明,香港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基本法》第 11 條指,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制定的任何法律,均不得與《基本法》抵觸,而現行政策違反《基本法》第 11 及 26 條,要求法庭頒令取消。

HCAL1978/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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