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二(30 日)公布《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建議,諮詢文件多次指 2019 年大規模衝突為「黑暴」、「港版顏色革命」,兩詞分別出現 6 次及 12 次,而未提及《逃犯條例》、反修例等字眼。
文件指,2019 年衝突牽涉「境外勢力與境內反中亂港分子勾連」,目的是「奪取香港特區管治權」,繼而顛覆中國根本制度、國家政權,反映香港面對國安風險,有需要盡快就廿三條立法;又引美、英情報組織公開指針對中國搜集情報。
文件亦首次表述,在國安案執行處理上有不足之處,需研究「完善」執法權力及訴訟程序,以符合《國安法》要確保「案件公正、及時辦理,有效防範」的要求。
23 條立法報道:
政府公布廿三條立法文件 諮詢期一個月 建議立新例、改例重點一覽(附圖輯)
23條|港府隔逾20年再推立法 03年倡多罪廢除、收窄 今倡增多罪、擴定義(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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