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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首案|官指控方至少尚有3證人 審期料至8月中

反恐首案|官指控方至少尚有3證人 審期料至8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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擷取賴振邦手機
警稱有專業資格處理

控方傳召案發時替被告賴振邦手機取證的警長陳智培作供,主問下他提到當年隸屬網絡安全科技罪案調查組、數碼法理鑑證 B 隊,修畢「流動裝置法理鑑證課程」,獲取證專業資格。

陳稱,2020 年 1 月 20 日,他經軟件「Cellebrite」擷取賴振邦手機資料;翌日,負責調查本案的偵緝警員梁樂文(後升為警長)來其辦公室,檢視手機內容如相片、影片、 Telegram 訊息和網頁瀏覽紀錄。陳稱之後把電話封存於僅他知道密碼的鐵櫃內,直至梁樂文同年 4 月再來;梁「負責搵嘢」,即檢視、揀選當中部分 Telegram 訊息,由陳「操作」,即匯出及整理、燒錄光碟。

庭上向證人播放賴手機內兩條影片,其中一條展示疑似接上紅黑電線的電路板,並有男聲指,「本身係咁嘅,電池座啦,呢個 2A 電池座。同埋呢個,呢個係 1850 嘅電池座,兩粒 18650,3 粒 2A 電,個結構係咁囉,我都唔知喺邊度買呢嚿嘢」。

賴振邦(credit: Kensahung)
警認事隔一年
才獲取證軟件資歷

在賴振邦的代表大狀余承熹盤問下,陳稱他 2014 年首度接觸「Cellebrite」。余指,陳的書面口供提過自己在 2021 年取得「Cellebrite」手機檢驗相關資格;問他是哪個月份取得?陳稱是 2021 年初。

余質疑,亦即陳處理賴振邦時,未受訓練、無相關資歷?陳答「未考取個 certified 資歷」。余追問,取該證書前的課程上課時間,有否與處理賴電話時重疊?陳答沒有。

警解釋兩度擷手機資料
因首次沒擷出 TG 訊息

余另問,為何經 Cellebrite 擷取資料後,分成兩個 .zip 壓縮檔。陳解釋 Cellebrite 有兩個擷檔方式,他先用「advanced logical」,但使用後沒擷出 Telegram 資料,故第二次改用「full file system」。余又問,陳基於甚麼認為所擷資料完整?陳答如失敗,系統會提示錯誤,但當時程式沒顯示類似提示。

余再問,他擷取資料整個工序涉整整 7 小時,是否全程對著電腦坐著、沒睡覺?陳同意,「除咗去廁所」。

警否認有刪改內容

對於陳主問下稱,經 Cellebrite 擷取資料後,系統會生成一個試算表,載有相關 Telegram 對話內容;余問現時看到的版本,是否系統原始版本?陳答資料一樣,但他曾刪走一些欄目(column),「留返啲與案有關嘅資料」,但強調所取內容沒有改,「我用整理去形容啦」。

主控周凱靈覆問時,問陳有否對試算表中的記項做任何動作,例如加減。陳答「打橫嘅資料,無」。

HCCC164/2022、HCCC255/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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