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歲女子涉於 2024 年向社署提交虛假交通意外援助申請表、9 張醫生證明書,欺詐俗稱「車手獎」的交通意外援助金。庭上透露如她成功申請可獲近 5 萬元。她認罪被判社會服務令 200 小時,並完成其中 24 小時。案件周二(1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跟進刑罰。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接納醫療報告,指被告因身體狀況不適宜繼續接受社服令,基於案情重新判罰。官指案情性質嚴重,將量刑起點訂於 7.5 個月監禁,認罪扣減至 5 個月,由於她曾執行部份社服令,酌情再減刑,最後改判囚 4 個月、緩刑 24 個月。
被告劉昭言(起訴時 26 歲,無業),被控一項企圖欺詐罪,指她在 2024 年 3 月 26 日至 4 月 19 日,向社署人員謊稱所交的交通意外援助申請表格,及 9 張醫生證明書上的資料屬實,誘使社署向其發放交通意外援助金。
ESCC801/2025